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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離境超過一年就自動失效?最近瘋傳的「回美新規」,哪些是真的?
暑假到了,不少華人家庭開始安排回國探親。有人準備陪父母多住一段時間,有人因為照顧老人、處理生意或者遠端工作,可能半年甚至一年都不回美國。最近網路上也出現不少消息,聲稱「綠卡離境超過一年必須辦SB-1,否則一天都不能入境」「超過半年在美國沒有工作、房產或報稅,也必須提前辦回美簽證」,甚至還有人說,這是USCIS在6月24日剛剛宣布的新政策。 這些說法聽起來很嚇人,也很容易傳播。但我們查閱了USCIS、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以及美國國務院的現行公開資料,目前並沒有發現所謂「6月24日綠卡回美新規」。網路流傳的內容,更多是把長期存在的綠卡旅行規則重新包裝,再加入一些過度絕對的說法。 不過,這並不代表綠卡持有人可以長期住在境外而完全不用擔心。綠卡的英文是 Permanent Resident Card,核心不是每隔一段時間回來「打卡」,而是美國仍然是你的永久居住地。如果一個人長期在國外生活,只偶爾回美國幾天,CBP可能會懷疑他是否已經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 離境時間當然是一個重要因素,但並不是唯一標準。一般來說,離開美國不到六個月,入境風險相對較低;如果離境超過六個月但不到一年,CBP可能會進行更多詢問。移民官可能會問為什麼離境這麼久、在美國是否仍有住所和工作、家人在哪裡、是否持續以美國居民身分報稅,以及未來準備在哪裡長期生活。 離境超過六個月也不等於綠卡自動失效。真正的問題在於,法律會把連續離境超過180天的綠卡持有人納入更嚴格的「申請入境」審查架構。也就是說,機場可能不再只是簡單刷卡放行,而會更仔細檢查犯罪紀錄、移民紀錄,以及是否已經放棄美國住所。 如果離境超過一年,而出發前沒有辦理有效的 Reentry Permit(回美證),情況會明顯複雜。美國國務院公開說明,綠卡本身通常只有一年返美旅行效力;超過一年後,航空公司可能不允許登機,當事人通常需要研究 SB-1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但這仍然不代表到了第366天,綠卡身分就像手機方案一樣自動清零。超過一年首先會造成旅行文件和入境資格問題,而是否已經放棄永久居民身分,還要看離境原因、回美意圖以及與美國之間的實際聯繫。 SB-1也不是只要交錢就能辦下來。申請人需要向美國領事官證明,離開美國時原本打算回來,並且後來長期無法返美,是因為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例如嚴重疾病、行動能力受限,或者其他有充分證據支持的特殊情況。如果只是覺得國外生活方便、工作忙,或者自己決定暫時不回美國,未必能夠符合SB-1的要求。 如果預計離境一年以上,比較穩妥的做法通常是在離開美國之前申請回美證。回美證一般可以減少綠卡作為旅行文件過期的問題,也能作為當事人原本有意返回美國的一項證據。但回美證不是「免死金牌」,它不能保證一定獲准入境,也不能讓一個實際上長期移居國外的人自動保住綠卡。 最近網路上還有一個很受關注的問題:在機場被CBP要求簽 I-407 怎麼辦? I-407是自願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的表格。簽下以後,通常意味著當事人承認自己放棄綠卡。如果移民官認為旅客長期住在國外,可能會在二次檢查時詢問其是否願意簽署這份表格。 綠卡持有人需要知道,I-407不是一張普通的機場確認單。如果本人並沒有打算放棄綠卡,就不要在沒有完全理解內容和後果的情況下簽字。可以要求移民官解釋,也可以明確表示希望諮詢律師。CBP可能繼續檢查、暫時保管綠卡,或者啟動移民法庭程序,但「被問到是否願意放棄」和「已經自動失去綠卡」並不是一回事。 當然,不簽I-407也不代表一定能夠順利通關。如果長期離境事實明顯、與美國聯繫很弱,政府仍然可能把案件交給移民法官判斷。因此,最重要的不是在機場臨時爭辯,而是在出行前就把風險評估清楚。 準備長期離境的人,平時應當保留能夠證明美國仍是主要住所的資料,例如以居民身分申報的稅表、美國住房、工作或請假證明、直系親屬關係、銀行及保險紀錄,以及說明長期滯留境外原因的醫療或家庭文件。不是簡單保留一個銀行帳戶,就一定能證明沒有放棄綠卡,移民官通常會看整體生活重心。 還要注意,保住綠卡和符合入籍連續居住要求並不是完全相同的問題。即使最後順利回到美國,超過六個月或一年的長期離境,也可能影響日後申請公民身分時的 continuous residence。回美證主要解決旅行和返美問題,並不會自動保障入籍時間。 華明勝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網路流傳的各種資訊一般都缺少可靠官方來源,不需要因為一張網路截圖就取消行程。但長期離境的風險本身確實存在,尤其是已經離境接近一年、經常半年以上不在美國、主要工作和家庭都轉到國外,或者曾在機場被CBP警告過的人,更不適合繼續用「每年回來一次就沒事」的思路處理。 如果您或家人已經在境外停留較長時間、沒有提前辦理回美證、準備申請SB-1,或者曾被要求簽署I-407,建議在訂機票或接受進一步處理前先諮詢律師。每個人的離境原因、與美國的聯繫和移民歷史都不同,網路上一句「超過一年自動失效」解決不了具體問題。提前把文件和應對方案準備好,往往比到了機場才解釋安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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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申請費擬漲75%:N-400可能漲到1330美元,低收入減免也面臨取消
對很多綠卡持有人來說,申請美國公民身份並不是一件特別著急的事。有的人想等英文再好一點,有的人工作忙,一直沒時間準備考試,也有人覺得拿著綠卡生活已經很方便,入籍可以以後再說。不過,美國國土安全部最新提出的一項費用調整方案,可能會讓不少正在觀望的人重新考慮時間安排。根據即將在《聯邦公報》發布的擬議規則,紙本遞交的 N-400 入籍申請費,計劃從目前的760美元提高到1330美元,一次上漲570美元,漲幅約為75%。 網上遞交也可能同步漲價。目前線上提交 N-400 的費用是710美元,提案中的費用為1280美元。雖然線上提交仍然比紙本提交便宜50美元,但和現行標準相比,同樣增加了570美元。 需要先說明的是,這還不是已經生效的新收費。DHS目前發布的是 proposed rule,也就是擬議規則。政府將在《聯邦公報》正式刊登後接受60天公眾意見,之後還需要評估意見並決定是否發布最終規則。因此,今天遞交 N-400,仍然按照現行費用執行,並不是從新聞發布當天就要交1330美元。 真正讓很多家庭擔心的,不只是標準費用上漲,而是提案還計劃取消入籍申請現有的低收入優惠。按照現行制度,部分收入較低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費用減免;家庭收入不超過聯邦貧困標準400%的申請人,也可能符合 N-400 reduced fee,也就是降低申請費的條件。對退休老人、收入不穩定的家庭、剛到美國不久的綠卡持有人來說,這些安排能夠明顯降低入籍門檻。 新提案則計劃取消 N-400 的費用減免和低收入優惠。如果最終按目前版本生效,很多原本能夠減免或少交費用的人,可能需要支付完整的申請費。對於一家有兩名成年人同時申請入籍的家庭,僅政府申請費就可能達到兩千多美元,還沒有計算翻譯、材料準備或律師服務等其他費用。 除了 N-400,入籍申請被拒後要求重新舉行聽證所使用的 N-336,費用也可能大幅上漲。紙本遞交費用擬從830美元提高到1475美元,線上遞交則擬從780美元提高到1425美元。提案同時計劃取消 N-336 的費用減免。 這意味著,如果申請人第一次 N-400 沒有通過,認為移民局在法律或事實上判斷錯誤,希望透過 N-336 要求複核,僅政府費用就可能接近1500美元。因此,今後第一次申請是否準備完整,會變得更加重要。 為什麼政府要漲這麼多?DHS給出的理由是,希望申請費更接近 USCIS 實際處理這些案件的成本。USCIS主要依靠申請費維持運作,審查 N-400 時需要核對申請人的移民記錄、出入境情況、犯罪背景、納稅和品行問題,還要安排指紋、面試、英文及公民知識考試和宣誓儀式。 從政府成本角度看,這套程序確實需要人員和資源。但從普通家庭角度看,一次上漲570美元,再取消低收入減免,影響也非常直接。很多符合入籍條件的人並不是不願意成為美國公民,而是英文、時間和費用本來就構成門檻。如果最終費用繼續上升,一些家庭可能會再次推遲申請。 那麼,已經符合入籍條件的人,是不是應該馬上遞交?不能只因為聽到「要漲價」就倉促行動。一般來說,綠卡持有人通常需要滿足五年永久居民要求;如果是透過與美國公民真實婚姻取得身份,並且持續符合相關條件,部分申請人可以按三年規則申請。此外,還要滿足連續居住、實際居住時間、良好道德品行、英文和美國歷史政府知識考試等要求。 有些人表面上已經拿綠卡滿五年,但過去幾年在境外停留時間很長;有些人曾被逮捕、收到交通或刑事案件;有些人沒有按時納稅、長期欠撫養費,或者曾經在移民表格中提供過不一致的資訊。還有些男性申請人需要解釋 Selective Service 登記問題。 這些情況並不代表一定不能入籍,但在遞交前應當先評估。N-400 並不是只看最近五年。面試時,移民官可以重新查看申請人的入境、綠卡申請和其他移民記錄。如果為了趕在漲價前遞交,卻沒有發現以前材料中的問題,最後收到補件、拒絕,甚至引起對綠卡來源的進一步審查,損失可能遠超過多出的570美元。 對退休老人和英文能力有限的申請人,也可以提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英文考試豁免或簡化條件。比如部分年滿一定年齡、並且持有綠卡達到規定年限的人,可以免除英文考試,使用自己的語言參加公民知識考試;符合醫療條件的人,也可能透過 N-648 申請考試豁免。但這些規則都有具體要求,並不是年紀大或英文不好就自動符合。 華明勝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這次費用調整目前仍處於提案階段,最終金額、減免政策和生效日期仍有可能變化。在最終規則正式公布之前,大家不需要恐慌,也不要相信「下週馬上漲價」之類未經確認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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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學生的D/S真的要取消了嗎
最近留學生群裡有一條消息傳得很快:F-1簽證的D/S要被取消了,以後國際學生只能在美國待四年。不少人看到以後很緊張。正在讀博士的人擔心項目來不及完成,準備OPT的人擔心工作時間受影響,還有人以為規則一公布,自己現在的F-1身份就會馬上失效。 先說結論:F-1簽證類別並沒有被取消,目前D/S制度也仍然有效。不過,DHS確實正在推進一項最終規則,計劃把F-1、J-1和部分外國媒體人員目前使用的D/S停留方式,改成有明確截止日期的固定停留期限。 這項最終規則已經在2026年6月17日完成白宮預算管理辦公室的審查,審查結果是「Consistent with Change」,說明規則已經走到正式發布前的重要階段。但截至目前,最終文本還沒有在《聯邦公報》正式公布,也沒有生效日期。因此,網上說「D/S已經取消」,現在還不準確。 很多人首先需要弄清楚,D/S到底是什麼。 F-1簽證是貼在護照上的入境文件,主要用於申請進入美國。學生入境以後究竟能合法停留多久,則要看I-94和身份記錄。大部分F-1學生的I-94上不會寫一個具體到期日,而是寫著D/S,也就是Duration of Status。 簡單來說,只要學生正常上課、I-20和SEVIS記錄有效、遵守F-1規定,並且在畢業後參加經過授權的OPT或STEM OPT,就可以按照項目和身份要求繼續留在美國,不需要因為I-94上的某個日期快到而另外向USCIS申請延期。 DHS計劃改變的正是這個制度。按照2025年公布的擬議版本,F-1學生以後入境時,I-94可能不再顯示D/S,而會寫明一個具體截止日期。停留期限通常按照I-20上的項目完成時間決定,但原則上不得超過四年,以兩者中較早的日期為準。 這不代表所有學生都只能讀四年,也不代表四年以後必須放棄學業。真正的變化是,如果項目超過獲批期限,學生可能需要在I-94到期前向USCIS提出Extension of Stay,也就是延長停留期限申請。 例如,一名學生來美國讀五年制博士。按照現有D/S制度,只要學校同意延長項目時間,DSO更新I-20和SEVIS記錄,學生通常不需要單獨向USCIS申請延期。按照擬議規則,他入境時可能最多只獲得四年期限。如果第四年還沒完成博士項目,就可能需要準備材料向USCIS申請額外時間。 USCIS屆時可能查看學生有沒有保持全日制學習、學業進度是否正常、過去有沒有未經授權工作、為什麼需要延長項目,以及學校是否支持延期。也就是說,過去主要由學校和DSO處理的部分事務,未來可能增加一道移民局審查。 受影響較大的,可能是博士生、項目時間較長的學生、因健康或課程安排延遲畢業的人,以及需要銜接OPT、STEM OPT、轉學或繼續攻讀更高學位的人。一個本科或碩士項目通常可以在四年內完成,但如果學生更換專業、轉學、延遲畢業,或者後續工作授權超過I-94期限,就可能需要額外處理延期問題。 擬議版本還計劃把F-1學生完成項目後的離境寬限期,從目前的60天縮短到30天。不過,最終規則經過白宮審查時可能已經有所修改。在正式文本公布以前,四年上限、寬限期、延期程序以及現有學生的過渡安排,都還不能完全定論。 已經在美國、I-94上寫著D/S的學生,目前不需要馬上提交I-539,也不需要因為新聞而匆忙離境或重新入境。現階段仍然按照現行規則維持身份:正常註冊並完成規定課程,及時更新I-20,確保SEVIS記錄有效,並且只從事經過授權的校內工作、CPT、OPT或STEM OPT。 大家還需要注意,不要把I-20結束日期和簽證有效期混在一起。護照裡的F-1簽證過期,並不一定代表人在美國境內立即失去身份;反過來,即使簽證還有效,如果學生不再上課、未經授權工作,或者SEVIS記錄被終止,也可能已經失去F-1身份。 如果最終規則正式生效,以後I-94上的具體日期就會變得更加重要。學生不能只看I-20,也要定期查看自己的I-94,確認入境類別和截止日期是否正確。一旦錯過延期時間,後果可能比現在更直接,包括身份中斷、工作授權受影響,甚至產生逾期停留問題。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和DSO也會承擔更多溝通工作。學生需要更早規劃課程、畢業時間、OPT申請和後續升學,而不能等到I-94快到期時才發現還需要向USCIS遞交延期申請。 這項規則已經非常接近正式公布,但「接近公布」和「已經生效」仍然是兩回事。現階段不建議因為網上消息自行遞交不必要的申請,也不要貿然改變旅行、升學或OPT計劃。最重要的是繼續遵守現有F-1規定,並關注最終規則中的生效日期和過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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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1) 親屬移民綠卡排期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上成年未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53日,目前為2018年2月1日;表B前進92日,目前為2019年1月1日。 F2-A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類別,表A暫無變化,目前為2025年1月1日;表B目前為 current,無需排期。 F2-B 永久居民的21歲以上成年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61日,目前為2017年11月22日;表B則前進了78日,目前為2018年6月8日。 F3 公民的已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60日,目前為2012年4月15日;表B暫無變化,仍然為2012年12月8日。 F4 公民的兄弟姐妹類別,表A前進了54日,目前為2009年1月1日;表B前進了69日,目前為2010年3月1日。 2)職業移民綠卡排期請參見下圖移民局官網截圖,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來說: EB-1 傑出人才、研究人員教授、跨國公司主管類別,表A前進61日,目前為2023年6月1日;表B暫無變化,仍為2023年12月1日。 EB-2 高等學位專業人才類別,表A暫無變化;表B暫無變化,仍為2022年1月1日。 EB-3 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前進143日,目前為2021年12月22日;表B暫無變化,仍為2022年1月1日。 EB-4 類別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前進62日,目前為2022年9月15日;表B暫無變化,仍為2023年1月1日。 EB-5 類別投資移民兩表均暫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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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綠卡申請又收緊?
最近幾天,很多正在等綠卡的人應該都刷到了類似新聞:6月開始,美國綠卡申請規則又變嚴了。乍一看,標題很嚇人,好像所有人都突然不能申請了。其實更準確地說,不是綠卡申請「關門」,而是路變窄了,審查也更講究程序和細節。 這次大家關注的變化,主要有兩層。第一層是排期。根據6月的簽證公告和 USCIS 公布的調整身份遞交標準,6月職業移民類別在美國境內遞交 I-485,需要看 Final Action Dates,而不是更寬鬆的 Dates for Filing。這對很多職業移民申請人影響很直接。 很多人以前看排期時,會特別關注 Dates for Filing,因為它代表「什麼時候可以先把 I-485 交上去」。一旦 I-485 交上去,後面可能就有工卡、回美紙,也能讓身份規劃更穩定。但 Final Action Dates 更接近「移民簽證名額真正可以被使用、案件可以最終批准」的時間。通常來說,Final Action Dates 會比 Dates for Filing 更嚴格。也就是說,有些人原本看 Dates for Filing 覺得自己6月可以交 I-485,現在因為 USCIS 要求職業移民看 Final Action Dates,就暫時交不了了。 這對在美國等排期的 H-1B、L-1、F-1 OPT、STEM OPT 或其他工作身份申請人來說,影響很現實。很多人已經等了很多年,好不容易看到 Dates for Filing 接近,以為可以趕緊遞 I-485,拿到 Pending AOS 的緩衝空間。現在如果 Final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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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開戶也要看移民身份
最近美國又有一條和移民有關的新聞,引起不少人討論。5月19日,白宮發布行政令 Restoring Integrity to America’s Financial System,要求財政部、銀行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加強對某些金融活動的審查,尤其關注沒有工作許可或可被遞解人群使用美國金融系統的風險。行政令提到,財政部需要在60天內發布給金融機構的 advisory,列出可疑交易的紅旗;90天內還要考慮修改《銀行保密法》相關規則,加強客戶盡職調查。 很多人看到新聞標題,會以為「非美國公民以後不能開戶了」或者「銀行馬上要查所有人的身份」。這其實有點誇張。根據 AP 和 Reuters 的報導,這份行政令並沒有直接要求銀行現在必須收集每個客戶的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而是要求銀行和監管機構更加關注高風險情況,比如用 ITIN 申請信用產品、可疑工資支付、空殼公司、地下現金工資、勞工販賣相關資金流等。 換句話說,這不是一句「所有非公民都不能開戶」,而是銀行合規審查可能會變得更細。以前很多人去銀行開戶,提交護照、駕照、SSN、ITIN 或其他身份證件,流程可能很快。現行銀行客戶識別規則本來也要求銀行取得客戶姓名、出生日期、地址和識別號碼;對於非美國人,識別號碼可以包括 TIN、護照號碼、外國人身份證號碼,或其他帶照片、能證明國籍或居住地的政府文件號碼。這個規定見 31 C.F.R. § 1020.220。 但這次行政令的變化在於:銀行以後可能更常問「這個客戶有沒有工作許可」「收入來源是否清楚」「ITIN 是否被用來替代 SSN 申請貸款或信用卡」「雇主發工資方式是否可疑」。白宮行政令還特別提到,ITIN 本身是為了稅務合規,但如果一個人用 ITIN 而不是 SSN 或有效工作簽證去開帳戶、申請信用產品,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被視為需要 enhanced due diligence 的風險因素。 這裡也要說清楚:ITIN 不等於非法身份。IRS 官方說明,resident alien、nonresident alien 及其配偶或被扶養人,在符合稅務目的時,可以不論移民身份申請 ITIN。ITIN 的作用是報稅,不代表工作許可,也不自動改變移民身份。所以如果您是留學生、訪問學者、配偶身份、投資人,或者其他合法非移民身份,曾經使用 ITIN,並不代表您做錯了什麼。 真正要注意的是,金融記錄和移民記錄現在越來越容易被放在一起看。比如一個人沒有工作許可,卻長期有大量工資式入帳;報稅收入和貸款申請收入差距很大;公司給員工發現金、不扣稅;個人用不同身份文件在不同銀行開戶;申請綠卡或入籍時說自己沒有非法工作,但銀行流水、報稅記錄、貸款材料裡又出現相反資訊。這些不一定馬上導致問題,但一旦被問到,就很難用一句「我不記得了」解釋過去。 對普通華人家庭來說,最實用的建議不是恐慌,而是把自己的記錄整理清楚。開戶時如實提供銀行要求的資訊,不要借用別人的 SSN,不要用假的工作證明,不要為了貸款把收入寫高,也不要讓雇主用奇怪方式發工資。如果您沒有工作許可,就更要謹慎,不要因為短期方便,留下長期解釋不清的金融記錄。 對雇主來說,這條行政令也不是只針對個人。白宮文件裡提到的注意點包括不代扣、不繳納 payroll tax、透過第三方支付或現金方式規避工資系統、使用空殼公司隱藏真實受益人等。也就是說,未來銀行如果看到某些企業資金流和工資支付方式異常,可能會更主動審查,甚至觸發報告或帳戶限制。小企業主不要覺得「大家都這麼發現金」「員工自己願意」就沒事,稅務、勞工、移民和銀行合規很可能會連在一起。 如果您正在準備綠卡、入籍、簽證延期、身份轉換,或者近期準備貸款買房、申請信用卡、開公司帳戶,建議提前檢查自己的金融記錄和移民身份是否一致。比如報稅記錄、工資單、W-2/1099、銀行流水、貸款申請、公司帳目,這些材料未來都可能成為解釋身份和收入來源的一部分。 如果您擔心自己的銀行流水、貸款材料、報稅記錄或工作收入會影響未來移民申請,建議儘早諮詢律師。很多問題早點看,只是整理和解釋;等到銀行、移民局或稅務機關已經開始問,處理難度就會大很多。華明勝律師事務所長期服務加州及全美華人社區,可以幫助大家從移民、稅務和家庭生活的角度一起評估風險,少走彎路,也少留下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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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B2入境後還能不能轉綠卡?
最近很多人都在問:聽說 USCIS 出了新政策,以後 B1/B2 旅遊簽證、商務簽證入境後,是不是不能在美國境內直接遞交 I-485 轉綠卡了? 這個問題之所以讓大家緊張,是因為 USCIS 最近發布的新政策,把 Adjustment of Status,也就是「境內調整身份」,重新強調為一種特殊的、帶有自由裁量性質的移民福利。官方說法大意是:非移民簽證持有人,比如學生、臨時工作簽證、旅遊或商務訪問人士,本來是為了短期目的來美國,原則上訪問結束後應當離開。如果後來想申請綠卡,通常應透過美國駐外領事館辦理移民簽證,而不是默認在美國境內完成綠卡申請。 這句話聽起來很重,所以網路上很快出現了各種說法:「B簽不能轉485了」、「旅遊簽進來辦婚姻綠卡沒戲了」、「以後都必須回國辦」。但從目前公開政策來看,更準確的理解應該是:B1/B2 境內調整身份這條路並不是被法律徹底取消,但以後會更敏感、更需要解釋,也更不應該被當成移民規劃的捷徑。 為什麼 B1/B2 會被重點關注?原因很簡單。B1/B2 的核心是短期訪問。B1 通常是商務訪問,比如參加會議、短期商務活動;B2 通常是旅遊、探親、醫療等臨時目的。申請簽證和入境時,申請人向領館和海關表達的是「我只是臨時來美國」。如果一個人入境後很快結婚、遞交 I-130、遞交 I-485,移民官自然可能會問:您當初入境時到底是不是已經打算留下?您有沒有用旅遊簽證包裝一個早就計劃好的移民安排? 這並不是說所有 B簽入境後結婚辦綠卡的人都有問題。現實生活裡,感情和家庭安排有時確實會發生變化。有人本來只是來探親,後來和美國公民伴侶決定結婚;有人來美國期間遇到家庭、健康或其他特殊情況,身份規劃發生改變;也有人原本沒有移民計劃,但後來因為真實婚姻關係開始考慮留在美國。這些情況需要具體分析,並不是一句「B簽入境」就自動否定。 但如果人在境外,本來目的就是長期留在美國、結婚後辦綠卡,或者透過親屬移民留下來,就不應該把旅遊簽證當成第一步。B1/B2 不是移民簽證,也不是綠卡跳板。為了圖方便先用旅遊簽證進來,再想辦法在美國境內轉身份,這種做法以後風險會更高,也很容易引出虛假陳述、入境目的不一致、濫用簽證等問題。 對已經在美國境內的 B1/B2 申請人來說,也不要因為看到新聞就馬上恐慌,更不要自己隨便出境。尤其是如果已經有逾期停留、非法工作、身份斷檔,出境可能觸發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的風險。也不要隨便撤回已經遞交的 I-485,或者在沒有律師評估的情況下改走領館程序。境內調整和領館程序各有風險,不是換一個地點遞申請這麼簡單。 現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的時間線整理清楚。您是什麼時候入境的?入境時的真實目的是什麼?當時有沒有返程安排?入境後什麼時候決定結婚或申請綠卡?有沒有在入境前已經準備好移民材料?有沒有和簽證申請、入境陳述相矛盾的紀錄?這些問題以後在面試或補件中都可能被問到。 如果是婚姻綠卡,除了證明婚姻真實,也要能解釋入境和身份變化的過程。如果是親屬移民或其他類別,也要看申請人是否一直維持合法身份,是否有未經授權工作,是否有逾期停留,是否有過拒簽、遣返、虛假陳述或其他移民紀錄。新政策下,移民官不只是看「資格夠不夠」,還可能看「為什麼這個人應該被允許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 所以,今天我們真正想傳達的不是「B簽一定不能轉485」,而是:不要再用舊經驗想當然。以前有人成功,不代表現在同樣安全;網路上有人說「很簡單」,也不代表您的案子沒有風險。尤其是還沒有入境、但已經計劃用 B簽來美國後辦綠卡的人,應該先諮詢律師,評估是否有更合適、更合規的路徑,比如領館程序、未婚夫妻簽證、親屬移民流程,或者其他符合自身情況的方案。 美國移民政策正在變得更強調程序合規和真實意圖。對申請人來說,最穩妥的做法不是鑽漏洞,也不是聽風就是雨,而是在行動前把身份路徑想清楚。該用移民程序,就不要硬包裝成短期訪問;已經人在美國、情況發生變化的,也要提前準備解釋和證據。 華明勝律師事務所長期服務加州及全美華人社區。如果您或家人正在考慮申請綠卡,或者已經在美國境內準備遞交 I-485,建議儘早諮詢專業律師。很多案子不是完全不能辦,而是要看時間線是否合理、入境目的是否真實、證據是否能解釋清楚。越早評估,越能避免一步走錯,影響之後多年身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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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新規提醒大家別把「簽字」當小事
辦移民申請時,很多人最緊張的是材料夠不夠、排期到沒到、雇主信寫得好不好、婚姻證據夠不夠。相比之下,簽名這一欄常常被當成「小細節」:表格最後簽一下就行,電子版貼個簽名圖也行,律師樓幫忙處理一下也行,老闆太忙就先用以前的簽名圖片貼上去……但最近 DHS/USCIS 發布的一份新規,正好提醒大家:在移民申請裡,簽名不是形式,它本身就是法律責任的一部分。 根據2026年5月11日《Federal Register》公布的臨時最終規則,DHS 修改 8 CFR 103.2(a)(7) 的相關規定。新規明確,如果 USCIS 一開始收下了某份移民申請、請願、動議、上訴或其他 immigration benefit request,但後來發現簽名無效,USCIS 可以酌情選擇 reject 或 deny 該申請。該規則將於2026年7月10日生效,適用於當天或之後提交的申請;如果 USCIS 因無效簽名選擇 deny,移民局可以保留 filing fee,並把案件視為已經完成審理、申請人不符合該福利要求。 這聽起來有點嚴厲。很多人會問:不是已經收件了嗎?不是已經有 receipt notice 了嗎?為什麼後面還能因為簽名問題拒掉?其實 USCIS 的解釋是,Lockbox 收件時主要能看出有沒有簽名、是不是明顯打字簽名,但不一定能馬上看出簽名是不是從別的文件複製貼上來的、是不是簽名軟體生成的、是不是別人代簽的。等案件到了審理階段,移民官對比更多材料後,才可能發現簽名有問題。 這裡最值得華人申請人注意的是,「簽名有效」不是隨便畫一下就行。8 CFR 103.2(a)(2) 規定,申請人或請願人必須簽署自己的 benefit request;可接受的簽名一般是手寫簽名,或者在表格說明允許的情況下使用 USCIS 認可的電子簽名。USCIS 也說明,掃描件、影本、傳真件可以接受,但前提是它們來自一份真實手寫簽名的原始文件。也就是說,先在紙上真正簽好,再掃描上傳,和直接把以前的簽名圖片複製貼上到新表格上,不是一回事。 現實中,最容易出問題的往往不是申請人故意作假,而是圖省事。比如老闆很忙,HR 或員工把老闆以前的簽名圖片貼到 I-129 或 I-140 上;申請人出國在外,家人或朋友幫忙代簽;律師助理為了趕 deadline,先把簽名頁處理好;有人用 PDF 軟體自動生成一個看起來很像手寫的簽名。USCIS 在新規裡特別提到,他們近年來看到不少無效簽名,包括複製貼上同一個簽名圖片、蓋章簽名、由律師或翻譯代簽、用簽名軟體生成等。新規還舉例說,AAO 已處理過758件因為簽名從其他文件複製而被拒的上訴案件;還曾出現一間顧問公司提交大約3000份 I-140,其中簽名是貼上去的情況。 為什麼 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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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轉綠卡突然變難?USCIS新政策下,別急著出境,也別盲目遞件
今天美國移民圈又出了一條很大的消息。2026年5月22日,USCIS 發布新聞稿稱,新的政策備忘錄將要求移民官在審理 adjustment of status,也就是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時,把它視為一種「extraordinary form of relief」。簡單說,USCIS 的態度是:如果一個人本來只是以學生、臨時工作、旅遊等非移民身份來美國,原則上應當在身份結束後離境;如果之後想拿綠卡,多數情況應通過國務院在海外領事館走移民簽證程序,而不是默認留在美國境內遞 I-485。 這條消息之所以引起很大反應,是因為過去很多人在美國辦綠卡,走的正是境內調整身份。比如 F-1 學生畢業後工作,之後 H-1B,雇主辦 PERM 和 I-140,排期到了在美國遞 I-485;或者美國公民配偶為人在美國的外籍配偶申請綠卡,符合條件時直接在境內調整身份。USCIS 自己的網站也一直把 adjustment of status 解釋為:人在美國境內申請成為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也就是綠卡持有人。 這次政策變化的重點,不是說「綠卡不能申請了」,而是境內申請這條路可能會被明顯收緊。USCIS 新聞稿中的說法非常強硬,稱從現在起,臨時在美國的人如果想要綠卡,除非有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否則必須回自己的國家申請。移民官也會被要求根據每個案件的所有相關因素逐案判斷。 從法律上看,調整身份本來就帶有自由裁量色彩。INA §245,也就是 8 U.S.C. §1255(a),規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有移民簽證名額、符合可入境要求等情況下,身份 “may be adjusted”,也就是政府可以批准調整身份,而不是機械自動批准。新政策正是抓住這個 “discretion” 的空間,把境內調整身份解釋得更嚴格。 對普通申請人來說,最現實的影響可能體現在幾個場景。正在讀書、工作、等待排期的人,以後不能再想當然地認為「排期到了我就在美國遞 I-485」。雇主給員工辦職業移民時,也需要更早規劃:到底是境內調整,還是領館程序?員工如果回國面簽,會不會有行政審查、簽證風險、家庭分離、工作中斷?這些問題都不能等到最後一步才考慮。 親屬移民也一樣。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幫配偶、父母、子女辦綠卡時,過去很多人會先看親屬關係是否真實、入境是否合法、有沒有逾期、有沒有犯罪記錄。現在還要多看一步:這個案子有沒有足夠理由說服 USCIS 允許在境內調整,而不是要求申請人出境走領館程序。 不過這裡一定要提醒大家:看到新聞以後,不要自己急著買機票回國。對很多人來說,離境本身可能觸發更大的問題。根據 8 U.S.C. §1182(a)(9)(B),如果一個人累計了特定時間的 unlawful presence,離開美國後再申請入境,可能觸發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的限制。所以「回國辦綠卡」聽起來簡單,但對有逾期、非法工作、身份斷檔、入境記錄複雜的人來說,可能不是換個地點遞申請這麼輕鬆。 這次政策還會帶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什麼才算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目前公開資訊裡,這個邊界還不夠清楚。是嚴重疾病?家庭極端困難?美國公民子女需要照顧?雇主業務受到重大影響?還是其他人道主義因素?在沒有更清楚案例之前,每個案子都需要單獨分析,不能套模板。 如果您近期正在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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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撫養費也會被吊銷護照?
很多華人家庭談到離婚、撫養權、撫養費時,第一反應往往是:「這是家裡的事,最多就是兩個人之間打官司。」可是最近美國國務院的一份公開說明,把這個問題一下子推到了國際旅行和護照層面。2026年5月7日,美國國務院發布題為 Passport Revocations Due to Significant Child Support Debt 的媒體說明,明確表示國務院正在與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 HHS 配合,對拖欠大量法院命令撫養費的美國人採取護照吊銷措施。美國國務院的旅行頁面也同步提醒,如果拖欠 child support 超過 2,500 美元,聯邦規定不允許國務院簽發美國護照,並且國務院可以吊銷現有有效護照。 這次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執行力度變了。根據報導,國務院表示這輪吊銷行動將先針對拖欠 100,000 美元以上撫養費的人,涉及大約 2,700 名美國護照持有人,之後項目會擴大到拖欠超過 2,500 美元的父母。報導還提到,過去這個機制更多是在申請或更新護照時才被觸發,而現在 HHS 會把超過門檻的欠款資訊通知國務院,符合條件的現有護照也可能被吊銷。 很多人看到這裡可能會說:「欠撫養費當然不對,但吊銷護照是不是太嚴重了?」從普通生活角度看,護照是旅行證件;但從政府執行角度看,它也是一個非常有效的壓力工具。一個人如果欠了撫養費,卻還能正常出國旅行、度假、做生意,而孩子這邊的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長期不到位,政府就會認為這不僅是私人糾紛,而是影響兒童福利和法律秩序的問題。國務院這次的說法也很直接:這個措施是為了讓拖欠 child support 的人承擔真實後果,支持美國兒童福利。 對加州家庭來說,這個新聞尤其值得認真看。加州 Child Support Services 官網也寫得很清楚:如果未付撫養費餘額達到 2,500 美元,美國國務院將不會簽發或更新護照,直到餘額全部付清。也就是說,在加州,這不是「差不多還一點就可以」的問題。很多人以為只要把欠款降到 2,500 以下就能自動解除,但實踐中往往要看州機構如何上報、如何解除 certification,以及系統什麼時候更新。 這裡最容易出問題的,是很多人根本不是故意「賴帳」,而是沒有及時處理。比如離婚時收入不錯,法院按當時收入算出一筆撫養費;後來失業、轉行、生意下滑,自己覺得「我都沒錢了,當然可以少付」;或者雙方私下說好「這個月先少給點」,但法院命令沒有改;又或者一方直接給現金、幫孩子買東西、付學費,卻沒有通過正式渠道記錄,最後系統裡仍然顯示欠款。這些情況在現實中很常見,但法律不一定按你自己的理解走。只要法院命令還在那裡,child support 就會繼續累積,拖久了就可能從家庭法院問題變成護照問題、信用問題、執照問題,甚至影響未來的移民或入籍判斷。 護照吊銷還有一個很多人忽略的現實後果:不是付完錢就能當天飛。美國國務院旅行頁面明確說,如果護照因為拖欠超過 2,500 美元 child support 被吊銷,持有人需要聯繫欠款所在州來償還債務;被吊銷的護照即使欠款已經支付,也不能再用於旅行,之後需要申請新護照。國務院還提醒,如果有緊急旅行,州機構和 HHS 從系統中移除名字、再由國務院確認資格,至少可能需要 2到3週。人在海外收到護照吊銷通知的,也只能聯繫相關州處理欠款,並向最近的美國使領館了解護照申請程序;在 HHS 確認還款前,通常只能獲得用於直接返回美國的 limited-valid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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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1) 親屬移民綠卡排期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上成年未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23日,目前為2017年9月1日;表B暫無變化,仍為2018年10月1日。 F2-A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53日,目前為2025年1月1日;表B目前為 current,無需排期。 F2-B 永久居民的21歲以上成年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23日,目前為2017年9月22日;表B則前進了80日,目前為2018年3月22日。 F3 公民的已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55日,目前為2012年2月15日;表B暫無變化,仍然為2012年12月8日。 F4 公民的兄弟姐妹類別,表A前進了54日,目前為2008年11月8日;表B前進了112日,目前為2009年12月22日。 2)職業移民綠卡排期請參見下圖移民局官網截圖,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來說: EB-1 傑出人才、研究人員教授、跨國公司主管類別,EB-2 高等學位專業人才類別,EB-4 類別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以及 EB-5 類別投資移民兩表均暫無變化。 EB-3 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前進47日,目前為2021年8月1日;表B暫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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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審查開始看「政治表達」
這幾天美國移民圈又被一則新聞攪動起來。很多人看到標題時會覺得有點不可思議:申請綠卡,難道不就是看身份類別、排期、體檢、犯罪記錄、經濟擔保、移民史這些東西嗎?怎麼現在連社交媒體發過什麼、參加過什麼抗議、是否表達過某些政治觀點,也可能被放進審查範圍? 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其查看到一份 DHS 內部培訓材料。報導稱,這份材料已經發給 USCIS 的移民官,內容涉及在綠卡審查中如何看待所謂 “anti-American” 或 “antisemitic” 的言論和行為。報導提到,材料把參加親巴勒斯坦抗議、在社交媒體批評以色列、褻瀆美國國旗等例子列為可能被關注的因素;移民官如果遇到涉及 “potential Anti-American and/or antisemitic conduct or ideology” 的案件,需要上報主管和總法律顧問辦公室進一步審查。 這件事之所以讓很多申請人緊張,是因為它不是一個單純的「犯罪背景審查」問題。過去大家比較熟悉的移民風險,往往是有沒有 DUI、盜竊、家暴、虛假陳述、非法滯留、非法工作,或者有沒有支持恐怖組織的明確證據。但這次報導所反映出來的趨勢,是移民審查正在進一步延伸到「言論、立場、社交媒體表達、校園活動、政治態度」這些更灰色、更主觀的領域。Anadolu 對該報導的轉述中也提到,相關培訓材料要求把有 “endorsing, promoting or supporting anti-American views” 或 “antisemitic terrorism, ideologies or groups” 歷史的申請人作為高度負面因素處理。 很多華人朋友第一反應可能是:「我又不搞政治,跟我有什麼關係?」但移民法裡最麻煩的地方,恰恰在於很多事情不是您自己覺得「我沒問題」就一定沒問題,而是移民官如何理解您的記錄、您的表述和您的整體背景。比如有人在大學時期轉發過激烈的政治口號,有人在微信群、X、Instagram、TikTok 上發表過情緒化評論,有人參加過校園抗議但沒有違法,有人只是支持某種人道主義立場,卻用了比較激烈的圖片或標語。過去這些內容可能只是個人觀點,現在如果進入 discretionary analysis,也就是自由裁量分析,就有可能變成移民官要追問、要上報、甚至要寫進拒絕理由裡的材料。 有人會說:「我又沒被抓,也沒被起訴,移民局憑什麼管?」問題是,移民申請的審查標準和刑事定罪不是一回事。刑事案件要證明犯罪,標準很高;但移民案件裡,官員可以查看公開資訊、申請材料、背景調查結果、社交媒體線索,再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詢問或是否給予有利裁量。特別是調整身份、延期、轉換身份、部分工卡、NIW、EB-5、入籍中的 good moral character 等場景,本來就可能涉及不同程度的主觀判斷。USCIS Policy Manual 中關於自由裁量的章節也說明,官員會權衡相關的正面和負面因素來做整體判斷。 對華人申請人來說,真正需要注意的不是「以後什麼都不能說」,而是不要把網路空間當成完全沒有後果的發洩場。很多人平時在中文社交媒體上說話很隨意,覺得美國政府看不懂中文,或者覺得朋友圈、小紅書、微信群、Telegram、Discord 不會被看到。但現在的背景調查和社交媒體審查越來越強調跨平台、跨語言、長期記錄。即使不是所有案件都會被深挖,也不能假設「肯定沒人看」。尤其是涉及暴力、恐怖組織、極端主義、仇恨言論、威脅政府人員、支持攻擊平民、鼓勵推翻政府這類內容,不管您是開玩笑、轉發、二創,還是一時情緒化,都可能給將來的移民申請留下解釋成本。 這裡也要提醒大家,不要走向另一個極端:不是所有政治觀點都會自動導致綠卡被拒,也不是說只要批評美國或以色列政策就一定不能申請。Reuters 報導中,DHS/USCIS 對外說法強調,某些行為和言論可能引發嚴重關注,比如宣揚恐怖主義意識形態、仇恨美國價值觀、鼓吹暴力推翻美國政府、向恐怖組織提供物質支持等,並稱這些行為需要更嚴格審查。但問題在於,“anti-American” 或 “antisemitic ideology” 的邊界到底在哪裡,普通申請人、律師、甚至不同官員之間都可能有不同理解。邊界越模糊,案件越需要提前準備,而不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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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護照要印川普頭像了
這兩天,一則新聞在網上炸開了鍋。美國國務院宣布,將推出一批印有川普總統頭像的限量版護照,以紀念美國建國250週年。消息一出,讚的罵的都有,熱度相當高。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樣本圖,新版護照的內頁封面印有川普總統的頭像和他的金色簽名,疊放在《獨立宣言》的文字背景之上。封面設計也有所調整,「美利堅合眾國」字樣調到頂部,「護照」字樣移至底部,與現行版本位置互換。 其他內頁保留了自由女神像、自由鐘、獨立廳,以及大平原、山脈等美國標誌性景觀。現行護照內頁中引用了馬丁·路德·金、華盛頓、傑斐遜等歷史人物的名言,這些內容在新版中是否保留,目前尚未完全確認。 這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將在任總統的肖像印入護照——此前從未有過先例。喬治城大學歷史學副教授、護照研究專家Edward Kolla在接受採訪時直接用了「wacky」(奇怪)這個詞來形容,並指出不僅美國歷史上沒有這樣的做法,放眼全球,也沒有任何國家會把現任國家元首的肖像印進護照。 不用,也不必擔心。新版護照屬於限量發行,數量在2.5萬到3萬本之間,目前僅在華盛頓特區護照辦公室親自辦理續簽時才能拿到。如果您是通過網路或其他城市的護照辦公室申請,拿到的仍然是現行標準版護照。 國務院明確表示,無論新版還是舊版,安全功能和法律效力完全相同,不需要額外付費。如果您不想要印有川普頭像的版本,選擇線上續簽或前往其他地區的護照辦公室即可。預計新版護照將在今年7月4日前後正式發放,恰好趕上美國建國250週年紀念日。 這本護照,只是川普第二任期以來一系列「個人品牌化」動作中的最新一項。此前已經發生的包括:將約翰·肯尼迪表演藝術中心更名為「川普-肯尼迪中心」;美國和平研究所改名為「唐納德·J·川普和平研究所」;美元紙幣將加印川普簽名;財政部還宣布發行印有川普頭像的24K紀念金幣;國家公園年票也推出了印有川普與華盛頓並排頭像的紀念版。 民主黨方面反應強烈,多名議員公開批評此舉。馬里蘭州參議員Chris Van Hollen說了一句頗為辛辣的話,大意是:連英國國王在這件事上都比美國總統更民主。紐約州參議員Kirsten Gillibrand則提到她在4月16日已提交《謙遜總統法案》(Humble Presidents Act),旨在從立法層面阻止總統將個人形象印在官方文件上。 不過,共和黨方面和白宮的回應是:這是在慶祝美國建國250週年,是愛國主義精神的體現,「很遺憾民主黨選擇用黨派政治破壞這份歷史性的慶典。」兩方爭論還在持續,短期內不會平息。 那麼,這對移民申請有影響嗎?這是很多朋友最關心的問題。簡單說:沒有直接影響。無論是標準版還是新限量版,護照的法律效力、安全晶片和防偽功能完全一致。在簽證申請、入境審查、移民身份核查等場合,兩者沒有任何區別。 不過,有一點值得留意:護照本的款式確實會隨時間更新,如果您近期有護照續簽計劃,且不希望拿到印有川普頭像的版本,建議選擇線上辦理或前往華盛頓特區以外的護照機構辦理,這樣可以確保拿到的是現行標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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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上的槍聲
4月25日,星期六晚上,華盛頓特區的華盛頓希爾頓酒店裡,燈光璀璨,賓客雲集。這是一年一度的白宮記者晚宴(White House Correspondents’ Association Dinner),美國政界、新聞界和娛樂界的大人物齊聚一堂。今年尤其特別——川普總統是第一次以在任總統身份出席這個活動,第一夫人梅拉尼婭、副總統萬斯及多名內閣成員也在場。氣氛熱烈,鎂光燈閃爍。 晚上8點40分左右,一聲槍響打破了一切。一名31歲的男子,來自加州Torrance的Cole Tomas Allen,手持長槍衝過酒店宴會廳外的安檢磁力門,特勤局一名特工胸部中彈,所幸穿著防彈衣,未有生命危險。另一名特工隨即開槍還擊,Allen中彈倒地被捕,僅受輕傷。 現場視頻顯示,宴會廳內的來賓聽到槍聲後紛紛躲到桌子底下,特勤局特工迅速包圍總統和副總統,將他們緊急撤離。川普事後對外表示,他「並不擔心」,並稱這次是「獨狼」行動。 案發後不到48小時,司法部正式對Allen提起訴訟,罪名包括:企圖刺殺美國總統、跨州運輸槍支彈藥意圖犯罪,以及在暴力犯罪中使用槍支。如果罪名成立,Allen將面臨終身監禁。Allen畢業於加州理工學院(CalTech),擁有機械工程學位,後又取得加州州立大學多明格斯山分校的計算機科學碩士學位。他平時在一家教育機構擔任講師,據稱還曾被評為「月度最佳教師」。從外表看,他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生活普通的年輕人。 但在槍聲響起之前約十分鐘,他向家人發出了一封預設好的電子郵件。郵件寫道:「我希望我能早一點說,但那樣的話這一切都不可能發生。對於我造成的麻煩,我真誠地道歉。」他在郵件末尾署名時,自稱「Cole ‘coldForce’ ‘Friendly Federal Assassin’ Allen」(友好的聯邦刺客)。 法庭文件顯示,Allen在他的「作戰規則」中寫明,他的目標是內閣官員,按職級高低排序,同時註明他無意針對酒店保安、國民警衛隊、酒店員工或普通賓客。他隨身攜帶了一把12號口徑泵動霰彈槍、一把.38口徑半自動手槍,以及多把刀具。 這不是一時衝動。早在4月6日,他便以個人名義在華盛頓希爾頓預訂了4月24日至26日的房間,隨後乘火車從洛杉磯經芝加哥輾轉抵達華盛頓,提前入住,等待時機。FBI局長Kash Patel在事後表示:「證據非常清楚:Cole Tomas Allen來到華盛頓特區,目的就是刺殺川普總統,並針對川普政府的成員。」 這是自2024年以來針對川普的第三次明顯刺殺企圖,此前兩次分別發生在2024年7月賓夕法尼亞州巴特勒市,以及同年9月川普在西棕櫚灘的高爾夫球場。三次未遂,每一次都令人心驚。而這一次發生的地點,是在全國媒體和政府高層人士聚集的公開場合——華盛頓希爾頓酒店,恰好也是1981年里根總統遭遇刺殺未遂的同一座建築。 這次槍擊事件還引發了一個更深層的討論:在如此高度戒備的場合,安保漏洞是如何產生的?特勤局的安檢程序是否足夠?Allen之所以能持槍抵達安檢入口,部分原因是他以酒店住客身份入住,利用酒店內部樓道繞過了部分監控區域。目前,白宮已宣布將對重大活動的安保流程展開全面審查。 在美國生活,我們每個人都不可避免地置身於這個國家的政治風浪之中。槍擊、刺殺企圖、政治極化——這些新聞讀起來很遠,但它們塑造的政策環境,影響的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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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中介聯手加州大學員工創造兩年半騙局
2026年4月17日,加州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宣布:兩名住在東灣Dublin市的男子,51歲的Sampath Rajidi和同樣51歲的Sreedhar Mada,正式對「共謀實施H-1B簽證欺詐」罪名認罪。宣判定於2026年7月30日,兩人各自面臨最高五年聯邦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 這個案子之所以引人關注,不只是因為涉案金額或人數,而是因為它非常「精心設計」——騙局裡借用了加州大學的名義,而其中一名被告,偏偏就是加州大學的現職員工。 Rajidi是一名簽證中介,旗下經營著兩家公司:S-Team Software Inc. 和 Uptrend Technologies LLC。這類公司在華人和印裔移民圈裡並不陌生,主要業務是幫助雇主申請H-1B簽證,把外國勞工引進來,再安排到各種企業短期工作。 另一名被告Mada,則是加州大學農業與自然資源部(UC Agricul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簡稱UCANR)的首席資訊官(CIO),工作地點在戴維斯。他在部門內有一定的管理權,但按規定,他並不具備在未經上級授權的情況下獨立雇用H-1B工人的資格。 兩個人的合謀從2020年6月開始,一直延續到2023年1月,歷時兩年半。做法說起來並不複雜:Rajidi在H-1B申請材料中虛假聲稱,這些申請人將受雇於加州大學,從事具體的項目工作。Mada則用自己「加州大學首席資訊官」的頭銜和名字,為這些申請背書,讓USCIS(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覺得一切合理、可信。但現實是,這些工作崗位根本不存在。申請人從未在加州大學工作過。拿到簽證之後,Rajidi轉頭把這些人推銷給其他客戶,收取費用。加州大學的名字,只是一塊跳板。 由於H-1B簽證每年有配額上限,通過抽籤決定誰能獲批。兩人提交的那些虛假申請,用制度性背書換來了本不該獲批的名額,實際上是在搶走其他合規申請者的機會。換句話說,每一個靠造假拿到名額的人,背後都有一個真實的申請人、一個真實等待的工程師或技術人員,因為名額被占而落選。 更嚴重的是,這種行為直接損害了H-1B制度本身的可信度,進一步影響到整個群體的處境。本案被告認罪的罪名是:共謀實施簽證欺詐,違反美國聯邦法律18 U.S.C. § 371(共謀罪)以及18 U.S.C. § 1546(簽證欺詐罪)。 值得注意的是,這類案件一旦定罪,不僅是刑事處罰,還會觸發移民法上的連鎖反應。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NA)第237(a)(3)(B)(iii)條,簽證欺詐罪被列為驅逐出境的法定事由之一。如果涉案人員本身是持有移民身份的外國人,定罪意味著不僅坐牢,還可能永久失去在美居留資格。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覺得:這種事離我很遠,我又不是搞簽證中介的。但我們想說的是,在整個H-1B產業鏈中,有時候「被害人」其實分不清自己扮演的角色。舉個例子:很多申請人本人並不完全清楚代理機構在後台提交了什麼材料。有些情況下,中介為了提高申請成功率,會「優化」材料,比如誇大雇主規模、虛報工作職位、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借用某個機構的名義。申請人只負責簽字,並不清楚材料的完整內容。 問題是,法律並不總是體諒「我不知道」。在H-1B申請中,申請人對提交內容負有責任。如果材料中存在實質性虛假陳述,申請人本人也可能面臨簽證被吊銷、身份被撤銷乃至刑事追訴的風險。 當前,美國移民局(USCIS)正在大力加強欺詐檢測,僅2025年1月20日至今,USCIS的欺詐轉介數量已比前任政府的年均水平增加了138%,審查人員在已完成調查的案件中發現欺詐的比率高達65%。這不是一個隨便說說的數字——意味著有大量已經批准的案件正在被回頭重新核查。 通過中介申請H-1B,卻從未仔細看過提交給USCIS的完整材料;申請時的雇主資訊、工作地點與實際工作情況存在出入;雇主曾是一家簽證服務公司而非最終實際用工單位;或者申請材料是由第三方代勞,申請人本人幾乎沒有參與其中——這些情況都值得認真審視一下。 這不是說您一定有問題,而是在當前審查全面加強的環境下,主動了解自己案件的細節,遠比等到收到傳票再慌亂行動要好得多。但移民之路上,每一個簽字都有法律含義。您委託的那個人是否可靠,他提交的材料是否屬實,這些不只是「他的問題」,最終都可能變成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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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時期的綠卡,現在可能被撤銷
近日,有一條新聞在美國華人圈裡悄悄流傳,很多人看了之後心裡咯噔一下——「拜登時期批的綠卡,現在可能被撤銷。」這不是謠言,是美國移民局(USCIS)局長Joseph Edlow親口說的。 他在接受One America News採訪時說了這樣一段話,原文大意是:正在回查拜登政府時期批准的綠卡和其他移民福利,如果您當時鑽了空子、存在欺詐,不要以為已經過關了,他們正在翻舊帳,「做好面對後果的準備。」 消息一出,很多已經拿到綠卡的人開始問身邊的律師:我的綠卡,會不會也在被查的範圍裡?今天,我們就好好聊聊這件事。 根據美國移民政策研究所(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的數據,2024財年共有將近140萬人獲得了綠卡,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相比2020年的約70.7萬,幾乎翻了一倍。共和黨方面認為,邊境人數激增的背後,是當時的審查和背景調查力度不夠嚴格。 川普政府一上台,就把「堵漏洞」列為優先事項之一。USCIS隨即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明確表示正在對拜登政府時期批准的移民福利案件「重新審查」,措辭強硬。值得注意的是,目前USCIS並沒有發布正式的政策說明,沒有明確哪些類別的移民福利在審查範圍之內。綠卡、臨時簽證、難民保護、庇護申請、入籍申請……理論上都可能被波及。但截至目前,具體執行細則仍不清晰,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就已經讓很多人開始焦慮。 讓我們盤點一下,其實已經有實際行動了。2026年1月9日,USCIS正式啟動了「Operation PARRIS」(全稱:Operation Post-Admission Refugee Reverification and Integrity Strengthening),重點針對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聖保羅地區已經安置的難民,對他們進行背景複查、重新面談和難民資格審核。 行動開始後不久,就有報導指出,聯邦移民執法人員開始挨家挨戶上門逮捕已合法安置的難民,其中一些人甚至被跨州轉移到德克薩斯州的拘留中心接受重新審問,之後被直接遣送到設施外的街頭,沒有任何返回明尼蘇達的方式。 好在法院介入了。2026年1月28日,聯邦地區法官John Tunheim發出臨時限制令(TRO),叫停了明尼蘇達州針對難民的逮捕和拘留行動,並命令釋放所有已被拘留的難民。法官在裁定中說了一句話,讓人印象深刻:他不允許聯邦當局用「錯誤的新法律解釋來恐嚇那些在承諾被歡迎、被允許和平生活的前提下移居美國的難民。」 2026年2月27日,臨時限制令到期後,法官Tunheim進一步發出初步禁令,繼續阻止針對明尼蘇達難民的逮捕和拘留。但這一禁令目前僅適用於明尼蘇達州,其他州的難民並不受保護。也就是說,故事還沒結束。 很多人可能會問:綠卡不是「永久居民卡」嗎?拿到了還能被撤?可以。這在美國移民法裡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第246條,如果一個人的永久居民身份是通過欺詐、材料虛假陳述,或者行政錯誤而獲批的,移民局有權在一定條件下啟動撤銷程序。通常的做法是:先向當事人發出「撤銷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Rescind),當事人有機會提出異議;如果仍有爭議,案件將被移交移民法庭,由法官作出最終裁定。 也就是說,這不是移民局說撤就能撤的,當事人依然有正當程序的保護。但前提是:您得知道自己的權利,並且及時行動。除此之外,根據INA第237(a)(1)(A)條,如果一個外國人在入境或獲得身份時存在不具資格的情形,也可能成為被驅逐出境的依據。這兩條法律的組合使用,正是當前審查行動的主要法律工具。 根據USCIS官方指引以及現有案例分析,以下幾類情況在此輪審查中風險相對較高,需要格外留意: 在申請材料中存在資訊不一致的情況,哪怕當初只是筆誤或翻譯問題,也可能在重新審核時被放大。申請庇護或難民身份時,提交的迫害證據如果後續無法核實,或者被認定為誇大,都可能引發爭議。通過某些特殊移民項目(比如多元化簽證、特定人道主義項目)獲得綠卡的群體,也在此次審查的視野之內。此外,如果您有未披露的犯罪記錄,哪怕是輕微違規,也可能成為被重新審視的切入口。 需要強調的是,目前USCIS並未發布針對特定族裔或國籍的專項審查通知,但此前,川普政府已經宣布對來自19個「重點關注國家」的國民展開「全面、嚴格的重新審查」,涵蓋綠卡持有者及其他移民案件。如果您來自這些國家,建議儘快諮詢專業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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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1) 親屬移民綠卡排期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上成年未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23日,目前為2017年9月1日;表B則前進了214日,目前為2018年10月1日。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82日,目前為2024年8月1日;表B目前為current,無需排期。 F2-B永久居民的21歲以上成年子女類別,表A暫無變化;表B則前進了146日,目前為2018年1月1日。 F3公民的已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55日,目前為2012年2月15日;表B則前進了16日,目前為2012年12月8日。 F4公民的兄弟姐妹類別,表A前進了99日,目前為2008年9月15日;表B前進了109日,目前為2009年9月1日。 2)職業移民綠卡排期請參見下圖移民局官網截圖,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來說: EB-1傑出人才、研究人員教授、跨國公司主管類別,表A暫無變化,仍為2023年4月1日;表B暫無變化,仍為2023年12月1日。 EB-2高等學位專業人才類別,兩表均暫無變化。 EB-3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暫無變化,仍為2021年6月15日;表B暫無變化。 EB-4類別,表A暫無變化,仍為2022年7月15日;表B無變化,仍為2023年1月1日。 EB-5類別投資移民,表A前進了22日,目前為2016年9月22日;表B前進了151日,目前為2017年3月1日。 EB-3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前進了45日,目前為2021年6月15日;表B暫無變化。EB-4類別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前進了365日,目前為2022年7月15日;表B無變化,仍為2023年1月1日。EB-5類別投資移民,表A前進了55日,目前為2019年2月1日;表B則暫無變化,仍為20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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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機場「暫停入境檢查」
最近一條新聞,讓不少在美國生活或者經常出入境的人有點懵。根據FOX Local的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正在考慮一種新的移民執法方式:在一些被稱為「庇護城市」(sanctuary cities)的地區,可能會停止在大型機場處理國際旅客入境。 這句話乍一聽,有點難理解。什麼叫「停止處理國際旅客」?難道以後飛機落地之後就沒人管了嗎?當然事情沒有這麼簡單,但這個提法本身,確實說明了一點:美國現在在移民政策上的博弈,已經延伸到了我們日常最熟悉的場景——機場。 先說清楚一個基本事實。在美國,不管您是旅遊、留學還是工作簽證,入境的最後一道關卡,都是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根據聯邦法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所有進入美國的外國人,都必須接受邊境檢查。這也是為什麼每次入境,都要排隊、蓋章、回答問題。也就是說,從法律上講,入境檢查這一步是不能省的。 那為什麼會出現「可能停止處理」的說法?其實更準確的理解是:如果聯邦政府真的把CBP人員從某些機場撤走,或者減少配置,那麼這些機場就很難正常進行國際入境處理。換句話說,不是「不要檢查」,而是「沒有人來做這件事」。而這件事之所以被提出,背後其實還是老問題——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分歧。 所謂「庇護城市」,並不是一個非常精確的法律概念,一般指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移民執法問題上,不願意完全配合聯邦機構,比如限制資訊共享、減少協助拘留等。這些政策在美國一直存在爭議。支持的人認為這樣可以保護社區,反對的人則認為會影響執法效果。 這次國土安全部長提到的思路,本質上是一種「反向施壓」:如果地方不配合,那麼聯邦可以減少在這些地方的資源投入,比如減少機場的執法力量。聽起來有點像政治博弈,但它的影響其實非常現實。因為一旦涉及機場,影響的不只是移民問題,而是整個出行系統。新聞中也提到,如果真的減少CBP人員,可能會影響國際旅行和貿易。其實很好理解,CBP不僅檢查旅客,也負責處理大量貨物入境。如果這一環節變慢甚至中斷,連鎖反應會非常明顯。 想像一個場景,如果您從中國飛到洛杉磯,飛機落地之後發現入境窗口人手嚴重不足,排隊時間可能從原來的1小時變成3小時甚至更久;或者更極端一點,航空公司乾脆減少飛往這些機場的國際航班,因為落地後處理不過來。這些變化,都會直接影響普通人的生活。 更有意思的是,這條新聞發布的前一天,白宮剛提出要削減TSA(運輸安全管理局)預算,並減少約9400個崗位。這兩個消息放在一起看,其實可以看出一個趨勢:美國機場系統正面臨資源和政策上的雙重壓力。 對很多在美國生活的華人來說,這種變化可能會帶來幾個很實際的影響。首先是出入境時間的不確定性增加。以前大家可能習慣了某個機場的效率,比如洛杉磯、舊金山、紐約這些大機場,現在如果政策和人員發生變化,排隊時間、檢查流程都有可能變動。其次是航班和路線的調整。如果某些城市的國際入境處理能力下降,航空公司可能會調整航線,比如把更多國際航班轉到其他城市。這在疫情期間其實已經發生過類似情況。 不過也需要強調一點,目前這還只是一個「考慮中的方案」,並不是已經實施的政策。從法律和實際操作角度來看,完全停止入境檢查幾乎是不現實的,因為這涉及國家安全和邊境管理的基本職能。但「減少資源」「調整配置」這種變化,是有可能發生的。 機場,本來是最日常不過的地方。但當政策開始在那裡發生變化時,也說明一個信號——我們正在經歷一個不太一樣的階段。而在這樣的環境下,資訊、準備和判斷,往往比任何時候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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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財年H-1B您中了嗎?
每年到了三四月份,美國留學生和在美工作的外國人圈子裡,總會出現一種很微妙的情緒。一邊是刷郵件、刷帳戶、反覆確認有沒有「Selected」的緊張,一邊是看到結果後的兩極分化——有人鬆了一口氣,有人開始焦慮下一步該怎麼辦。 2026年3月31日,美國移民局(USCIS)正式宣佈:2027財年H-1B第一輪抽籤已經完成。這意味著,在最初註冊階段提交的電子申請中,移民局已經選出了足夠數量的受益人,來滿足當年的名額限制(包括普通名額和碩士名額)。簡單來說,就是一句話:第一輪抽籤結束了,中籤的人可以開始遞交正式申請了。 很多人以為,抽中就等於「穩了」。但實際上,如果您已經走過或者正在走這條路,就會發現——抽中,其實只是第一步,甚至可以說,只是拿到了「入場券」。根據移民局的說明,從2026年4月1日開始,僱主可以為中籤的申請人提交正式的H-1B申請(也就是I-129表)。而且,這個遞交窗口至少有90天時間,看起來似乎比較寬鬆。但現實中,這90天往往過得非常快,因為接下來要做的事情遠比很多人想像得多。 首先一個非常關鍵的點是:您在抽籤時填的所有資訊,必須和正式申請完全一致。包括職位名稱、薪資等級、工作地點等。如果中間發生變化,比如公司想調整崗位,或者薪資結構有改動,都有可能帶來風險。移民局明確要求,正式申請必須基於當時註冊時的資訊,這一點很多人容易忽視。 另外,今年還有一個變化也值得特別注意。移民局已經在2026年2月27日發佈了新版的I-129表格,並明確規定,從4月1日開始,只接受這個新版表格(edition date 02/27/26)。如果用舊版本提交,很可能會被直接退件。這種「技術性錯誤」,在每年H-1B申請中其實並不少見。 再往下,就是很多人真正頭疼的部分:材料準備和合規問題。H-1B本質上是一個「崗位+人」的申請,不只是看您這個人符不符合條件,還要看這個崗位本身是否符合要求。比如是否屬於「專業性職位」(specialty occupation),是否需要特定專業背景,這些都是移民官會重點審查的內容。換句話說,並不是抽中了就一定能通過。移民局依然會審查您的職位是否真實、是否合理、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工資、申請材料是否一致等等。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在抽中之後反而更緊張,因為真正的「審查階段」才剛剛開始。今年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背景,也值得一提。根據移民局提到的一項總統公告(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某些在2025年9月21日之後提交的H-1B申請,可能需要額外支付一筆高達10萬美元的費用,作為申請條件之一。這一政策雖然適用範圍有限,但也說明,目前的H-1B政策環境確實在不斷變化。 從這幾年的趨勢來看,H-1B已經越來越不是一個「簡單的抽籤問題」。過去很多人會覺得,只要抽中就差不多了,但現在更像是一個兩階段過程:第一階段是抽籤,第二階段才是真正的審核。而且第二階段的難度,並不低。 對於很多在美國工作的華人來說,H-1B不僅僅是一張工作簽證,更關係到後續的職業發展和身份路徑。很多人會把它當作綠卡的第一步,或者是留在美國繼續發展的基礎。所以每年的抽籤結果,都會帶來很大的情緒波動。當然,對於沒有抽中的人來說,也不意味著沒有機會。每年是否會有第二輪抽籤,還要看第一輪中籤的人有多少最終提交申請。如果有空缺,移民局是有可能進行補抽的。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路徑,比如繼續用OPT、考慮其他簽證類型,或者從長期角度規劃綠卡路線。 說到底,H-1B其實很像一場「長跑」。抽籤只是起點,後面的每一步都需要穩紮穩打。政策可能會變,流程可能會調整,但有一點是相對穩定的:越早規劃、越規範準備,成功的概率通常就越高。在身份這件事情上,很少有一步到位的路徑。更多時候,是一步一步走出來的。理解規則、提前準備、在關鍵節點做對選擇,往往比單純依賴運氣更重要。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者需求,歡迎隨時聯繫華明勝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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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排隊時間越來越久?美國最近的「安檢問題」
最近如果您有計劃在美國坐飛機,可能要多預留一點時間了。因為一條新聞正在慢慢影響到很多人的出行體驗。根據媒體報導,在政府部分停擺的背景下,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正面臨人員流失問題,已經有超過450名安檢人員在過去六週內離職,而且還有不少員工選擇請假不上班,這直接導致了多個機場安檢排隊時間明顯變長。 從數據來看,這個問題已經不是個別機場的情況。在紐約的JFK機場、亞特蘭大、休士頓以及新奧爾良等大型機場,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員缺勤。整體來看,有一天TSA的缺勤率甚至達到11.7%,是這次停擺期間最高的一次。這些數字聽起來不算特別誇張,但放在機場這種高強度運轉的系統裡,影響其實是很直接的——人少一點,隊伍就會明顯變長。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說起來也挺現實。政府停擺期間,很多聯邦工作人員是「必須上班但暫時沒有工資」的狀態。對於一些收入本來就不高的崗位來說,這其實壓力很大。有TSA工會負責人就直接說,很多人並不是不想幹,而是「真的負擔不起繼續上班」。有人還能撐一個月,但到了下個月就不知道怎麼辦了。這種情況下,有人選擇辭職,也有人選擇先不來上班。 而一旦人開始流失,問題就會變成「連鎖反應」。因為TSA並不是一個可以快速補人的崗位。培訓一個合格的安檢人員通常需要4到6個月,而且很多崗位還需要定期認證。這就意味著,即使現在馬上開始招聘新人,也趕不上短期內的需求。更麻煩的是,接下來美國還要迎來一個很大的考驗——世界杯。今年夏天,美國將舉辦78場比賽,涉及11個城市,到時候會有大量國際旅客入境。TSA方面已經明確表示,現在的人員缺口,短時間內很難完全補上,這種影響很可能會持續到夏天的出行高峰。 為了緩解壓力,政府也嘗試了一些「臨時方案」,比如安排ICE(移民與海關執法局)人員到機場幫忙。不過實際效果比較有限,因為ICE人員並不能直接參與核心安檢工作,只能做一些輔助,比如查看證件、維持排隊秩序、幫助旅客整理行李等。所以從本質上來說,安檢效率還是取決於TSA本身的人手。 這背後其實反映的是一個更大的現實:政府運作、預算問題、人員穩定性,這些都會直接影響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很多人平時可能感覺不到這些變化,但一旦涉及出行、安檢、簽證、邊境管理,就會非常直觀。對於普通人來說,其實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出行要更有準備了。如果近期有航班安排,尤其是從大型機場出發,建議比平時多預留一些時間,不要再按「剛好夠用」的時間去趕飛機。另外,如果是國際航班,涉及證件檢查和安檢的流程更多,排隊時間也可能更長。 從更長遠來看,這類問題短期內可能還會反覆出現。報導中也提到,這已經是不到一年內的第三次政府停擺,而且未來預算問題可能還會繼續影響相關部門的運作。如果招聘困難、人員流失持續,機場安檢壓力可能不會很快恢復到以前的水平。 這也提醒我們一個很現實的事情:很多看起來「理所當然」的公共服務,其實是依賴大量人力在支撐的。一旦人員出現問題,影響會很快傳導到每一個人身上。機場安檢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