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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PS取消,33萬家庭何去何從?

    說起「TPS」(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臨時保護身份),可能很多人都只是在移民新聞中聽說過。但對無數在美生活多年的移民家庭來說,這四個字母背後,是他們每天能否安心生活、合法工作甚至維持家庭團聚的全部保障。 就在上週,特朗普政府再度掀起波瀾,宣布終止多個國家的 TPS 身份保護資格,包括委內瑞拉、海地、尼加拉瓜和蘇丹等。這項政策預計將影響超過 33 萬人,其中不少人已在美國扎根多年,有的甚至在這裡組建家庭、撫養子女,如今卻突然面臨「被迫離境」的局面。 要理解這個決定的影響,我們先來回顧一下 TPS 制度的由來。TPS 起源於 1990 年的《移民法案》第 244 節(8 U.S.C. §1254a),最初是為了應對一些國家突發的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讓當時已在美國的該國公民可以暫時獲得合法身份與工作許可。換句話說,它本身就是一個「人道主義」救濟機制。 然而,TPS 一旦獲得,就成了雙刃劍。一方面,這個身份每 18 個月需要政府續簽一次,極具不確定性;另一方面,由於不屬於移民身份,TPS 本身不能自動轉綠卡、轉成其他簽證類別。這也就意味著,一旦「臨時保護」終止,這些持有者就面臨立刻失去工作許可、甚至被驅逐的風險。 這一點在 2025 年的這波政策調整中體現得尤為明顯。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的公告,從 2025 年 7 月開始,委內瑞拉、尼加拉瓜等國將不再享有 TPS 保護,原持有者需要在生效日後 180 天內離境或調整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政策還伴隨著大規模執法計畫的公佈。國土安全部表示,將通過 ICE 啟動「優先執行」機制,對那些沒有身份、或身份已過期的 TPS 原持有者展開重點審查。我們不得不問:這些在美國生活 10 年、15 年甚至更久的人們,他們真的還能說走就走嗎?很多人有孩子在美國出生(即美籍),家人分佈在不同州,有的甚至是社區裡的教師、護士、消防員。他們的存在早已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家庭倫理與社會穩定的問題。 川普政府給出的理由是:「原來導致 TPS 設立的緊急狀況已不復存在」。但現實卻並非如此簡單。例如委內瑞拉目前的經濟通脹率仍高達 700%,民眾生活物資短缺、電力中斷頻發,聯合國人權專員辦公室 2024 年底才剛剛發布報告稱當地「仍處於大規模人道主義危機狀態」。在這種背景下終止保護,是否有違人道主義初衷? 很多人問:我還能留下來嗎?有沒有補救辦法?我們必須如實告知:根據現行法律,一旦 TPS 失效,除非能找到其他身份管道(例如婚姻綠卡、庇護、U 簽證、DACA 等),否則就屬於「無身份滯留」,將面臨被驅逐出境風險。 不過,仍有法律空間可以爭取。根據 2020…

  • 收到NOID不是世界末日!新政策幫你扳回一城!

    在辦理美國移民申請的過程中,申請人最怕的事情莫過於收到一封措辭嚴厲的通知信,比如 NOID(意圖拒絕通知)、RFE(補件通知)、或者 NOIR(意圖撤銷通知)。而這些通知的背後,往往隱藏著一類極具殺傷力的資訊,那就是所謂的「貶損性資訊」(derogatory information)。 2025年6月12日,美國移民局(USCIS)更新了《政策手冊》(USCIS Policy Manual),正式發布關於這類「貶損性資訊」披露的新政策指導。對於申請人和移民律師來說,這一政策不僅涉及程序正義,更關係到能否有機會及時回應與自證清白。因此,我們華明勝律師事務所今天就來為大家詳細解讀這項政策更新意味著什麼,以及申請人如何在未來的移民申請中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們先解釋一下什麼是「貶損性資訊」。在移民法語境下,它是指對申請人不利、可能導致移民申請被拒或移民身份被撤銷的資訊。這些資訊的來源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美國執法機構的內部調查紀錄第三方舉報或舉報信出入境紀錄中的異常移民局自行調查獲得的資訊其他政府機關之間的資訊共享 以前,申請人往往會因為自己並不知曉某些「隱藏資訊」而被拒簽,甚至都搞不清楚自己到底「錯」在哪裡。這種「暗箱操作」的做法一直飽受申請人和律師群體的質疑和批評。 而這次的政策更新,正是針對這一問題作出了制度性的回應。根據 USCIS 在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布的官方政策更新: 首先,如果移民局打算基於某條申請人並不知曉的貶損性資訊作出不利決定(比如拒絕申請或撤銷身份),一般情況下必須在 NOID、RFE 或 NOIR 中詳細說明該資訊內容,並給予申請人充分的回應機會。也就是說,申請人將不再面臨「莫名其妙被拒簽」的情況。 其次,USCIS 也明確了一些特殊情形下不予披露的例外情況。例如某些資訊屬於機密(classified)、敏感(sensitive)、特權保護(privileged)或受其他法律法規限制的情況。在這些例外情況下,移民局可能不會將全部資訊公開,但是否構成例外需要依據法律作出具體判斷,並不能隨意適用。 這項政策的即時生效範圍也非常廣泛。所有在 6 月 12 日當天或之後提交的申請都自動適用此項政策。同時,那些在該日期前已提交但仍處於審理中的案件,也會受到這一政策的保護。這意味著即便是您已經提交了 I-485、I-539、I-765、I-140 或 I-130 等移民申請,如果 USCIS 想要基於您不知情的資訊作出不利決定,也必須依照新規執行。 從我們律師實務操作的角度來看,這項政策雖不能徹底杜絕移民局作出錯誤決定的可能,但它至少在程序上保障了申請人「知情權」和「申辯權」。尤其是對於那些來自高審查風險國家的申請人、身份複雜或有歷史移民紀錄者、或被誤列入調查名單的人群而言,這項制度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防火牆」。 當然,這一政策的出台,也對我們律師的業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未來的案件處理中,我們不僅要更加仔細地審核客戶過往的出入境紀錄、社會安全號使用紀錄、雇主資訊等,也要為客戶準備一旦收到「不利資訊」的應對策略,比如如何撰寫回應信、如何請求資訊公開、是否適合申請 FOIA(資訊自由法)等。 我們也特別提醒大家,雖然現在移民局承諾會在大多數情況下披露不利資訊,但這並不意味著移民局不會繼續使用「秘密資訊」作為證據來源。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確實遇到過移民局依據匿名舉報或其他未披露線索作出決定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能仍需透過行政上訴或聯邦訴訟來尋求救濟。 法律依據方面,這次的政策更新主要依據美國《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中關於正當程序(Due Process)的基本原則,以及《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中的實質性審查要求。 最後,我們華明勝律師事務所想提醒廣大申請人:透明並不意味著無風險,程序正義也不能取代實質判斷。但在面對不利決定時,程序正義是一道關鍵的防線。如果您或您的親人收到任何形式的 NOID、RFE 或 NOIR,請務必第一時間聯繫專業律師。我們將協助您全面了解案情,提交有力回應,最大限度地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如果您對這項政策有任何疑問,或希望了解您的案件是否可能涉及貶損性資訊,歡迎隨時聯繫我們的法律團隊。我們致力於用專業與經驗,為每一位客戶保駕護航。

  • 華明勝律師事務所出席第十三屆美國華裔民選官員協會晚宴

    2025年6月13日,華明勝律師事務所在CEO Scott Warmuth的帶領下,出席了第十三屆美國華裔民選官員協會(CEO)晚宴,並與來自各領域的傑出人士交流會晤。 華明勝律師事務所深耕華人社區,服務歷史已超過40年。我們將秉持一貫的專業精神與真誠態度,持續為華人社區提供高品質的法律服務,與社區攜手邁向更美好的未來。

  • 2025年7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本文將帶大家了解2025年7月的綠卡排期狀況。1)親屬移民綠卡排期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F1類別 表A前進了37日,目前為2016年7月15日;表B暫無變化。F2-A類別 表A前進了243日,目前為2022年9月1日;表B則前進了28日,目前為2025年3月1日。F2-B類別 表A前進了23日,目前為2016年10月15日;表B暫無變化。F3類別 表A前進了40日,目前為2011年8月1日;表B暫無變化。F4類別 表A暫無變化;表B前進了99日,目前為2008年9月8日。期將退回領館,重新安排恐影響行程。 2)職業移民綠卡排期 請參見下圖移民局官網截圖,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來說: EB-5類別 的審批日期及遞件日期較上月相比,皆無變化。 EB-1類別 表A前進了7日,目前為2022年11月15日;表B暫無變化。 EB-2類別 表A前進了14日,目前為2020年12月15日;表B暫無變化。 EB-3類別 表A前進了9日,目前為2020年12月1日;表B也暫無變化。 EB-4非技術勞工 表A前進了30日,目前為2017年5月1日,表B暫無變化。

  • 美簽最新規定大整理!兒童面談、DS-160變動、川普總統令一次看懂

    最近幾週,有關美國簽證的更新接二連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無論是準備赴美留學的學生、計劃回國探親再返回美國的工作人士,還是正在等待護照回執的申請人,幾乎都被這些新政策牽動了神經。 今天這篇文章,我們就來好好捋一捋近期幾個與美簽相關的重要更新:從兒童面簽新規、簽證文件領取流程變化,到「總統公告」限制簽發、DS-160編號政策收緊等。這些看似細節的變動,其實背後都指向一個關鍵詞:更嚴格的審查與管理。 最受矚目的,是川普總統於2025年6月9日凌晨簽發的《暫停向可能威脅國家安全外國人簽發簽證的總統公告》。為防止恐怖主義及其他國安威脅,美國將暫停或限制向特定國家的申請人簽發簽證。雖未全面公布國家名單,但類比川普時期的「穆斯林禁令」,大多與高風險政治或宗教衝突地區相關。 公告生效後,簽證中心不會直接拒簽,而是採「可遞交但無法批准」處理:申請人可遞交材料,甚至參加面談,但可能因身份或敏感背景遭遇技術性擱置甚至拒絕入境。 另一項重大變動,是自2025年6月10日起,中國大陸地區14歲以下未成年人申請非移民簽證將不再享有免面談政策。即便只是短期探親或旅遊,孩子也須本人到場,並由至少一位家長陪同(建議兩位)。面談當天需攜帶孩子出生證明、戶口本(如適用)、父母護照與結婚證等原件。 第三項重要更新,是自2025年6月4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領取簽證文件需提前預約時間並出示二維碼,遲到15分鐘以上即視為爽約,需重新預約。且自通知發出起,護照僅保留15天,逾期將退回領館,重新安排恐影響行程。 此外,自2025年5月1日起,美國國務院要求簽證申請人面談時的DS-160編號必須與實際遞交材料一致,否則將無法參加面談。若繳費已逾365天仍未預約,必須於5月31日前完成DS-160表格更換,否則需重新繳費。 這波更新雖屬流程性調整,卻反映出一項核心趨勢:更注重資料準確性、流程一致性與邏輯核查。若您由中介協助辦理,更要留意表格是否更新正確,以免因「小錯」誤事。 根據華明勝律師事務所近期處理案例,常見錯誤包括:家長填錯護照號碼、忘記更新DS-160表格、誤以為簽證狀態不影響護照領取等等。這些「看似無傷大雅」的問題,在新規下可能成為拒簽原因。 因此我們建議:若您計劃暑假出行、秋季入學或更換工作簽證,請提前2~4週確認政策與文件一致性。特別在6月9日總統令生效後,請務必查詢是否受限國家之一。 若您是家長代辦,請勿再相信舊版「免面談」說法,務必查詢領館官網或諮詢專業律師,並準備齊全原件資料。若已收到領件通知,請即刻預約並準時取件,避免延誤。 最後提醒大家,美簽流程不只是「交張表格」這麼簡單,每一步都關乎系統聯動與身份審查。提前準備、謹慎核對,就是對您自己時間與行程的負責。 如在簽證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歡迎第一時間聯繫華明勝律師事務所,我們將以專業與經驗為您提供協助。

  • 留學生也可能一夜被驅逐?這些風險你必須知道!

    在美國讀書,曾經被無數國際學生視為人生躍遷的金鑰匙。但隨著政治風向不斷變化,特別是川普政府近年來對移民政策的強硬態度,這扇門的門檻正變得越來越高。 還記得2020年疫情初期那場轟動全國的「國際學生驅逐風波」嗎?當時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一紙公告,要求所有持F-1簽證的國際學生必須修讀面授課程,否則將被吊銷簽證、強制離境。各大高校群起反對,哈佛大學與麻省理工學院甚至聯名起訴聯邦政府,最終迫使川普政府撤回該項政策。那次事件雖然告一段落,但卻讓全球留學生第一次真實體會到:即使在最頂尖的大學裡,外國身份也可能在一夜之間變成風險。 這只是開始。就在最近,川普政府試圖再次對國際學生群體施加限制:暫停新的F1學生簽證面談、擴大社交媒體審查,甚至宣布要取消國際留學生的簽證。哈佛大學率先站出來反擊,成功獲得法官延長對川普政府限制措施的禁令,有效阻止了政府終止外籍學生入學的企圖。 據估計,自今年3月以來,已有超過4700名國際學生受到政策影響,被吊銷簽證或終止合法身份,部分學生甚至被關押調查。就在兩週前,全國範圍的學生組織贏得一項聯邦禁令,阻止政府任意終止學生身份。同時,國務院也宣布將「積極追查」中國學者群體,理由是國家安全考量。 法律上,這些操作是否合法合規?值得一提的是,政府此次行動使用了FBI主導的NCIC(國家犯罪信息中心)資料庫篩查130多萬名國際學生的紀錄,由僅20名工作人員操作,篩出6400個疑似案例。許多學生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現自己的SEVIS(學生與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紀錄已被終止。 問題在於,NCIC本身並非為移民用途設立,其數據主要依賴州和地方政府的上報,往往不具備終審效力。這樣的操作方式不僅違反程序正義(Due Process),更可能對無辜學生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害。司法部律師Elizabeth D. Kurlan在4月的聽證會上承認,僅憑NCIC結果終止身份是不合理的,ICE已暫停該項措施並承諾將恢復被錯誤終止的學生身份。 與此同時,川普政府還將目標對準參與巴勒斯坦抗議的留學生,並以此為由進行簽證吊銷或拘押。例如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Mahmoud Khalil和塔夫茨大學的Rümeysa Öztürk,前者至今仍被關押,後者雖已獲釋,但案件仍在進行中。國務卿Marco Rubio在新聞發布會上甚至宣稱:「每次我發現這些極端分子,我就撤銷他們的簽證。」 儘管如此,美國司法系統尚在發揮作用。例如,喬治城大學學者Badar Khan Suri成功以《第一修正案》捍衛言論自由權利而被法院裁定釋放。 但即便如此,風險仍未解除。目前的臨時性禁令只能阻止進一步的拘押和身份終止,簽證吊銷仍可能繼續。專家指出,行政部門很可能會上訴,而針對中國學生的審查也不在此次禁令保護範圍內。 我們建議所有國際學生務必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要確保I-20狀態有效,及時註冊課程,不參與非法就業。其次,在社交媒體上避免涉及極端、敏感或激進內容。再次,如收到ICE、學校、海關等機構通知,需立即聯繫移民律師,切勿自行處理。 如果身份被終止,仍可依據8 CFR §214.1(c)(5)提出恢復申請(Reinstatement),或考慮轉換身份、申請庇護、TPS等路徑。歸根究底,這場政治風暴背後,不僅是對國際學生群體的管控升級,也是整個移民政策收緊的縮影。而在法律面前,沉默只會加劇不公,合法維權才是我們最強的武器。 如您或您的親友正面臨F-1身份問題、簽證被撤銷、收到政府信函或調查通知,請立即聯繫華明勝律師事務所,我們將用最專業的力量,幫您在動盪中穩住陣腳,守住在美留學的合法之路。

  • ICE再破假結婚詐騙案!當心一步錯,終身不得入境美國

    就在今年 4 月,美國移民局(USCIS)聯合 ICE(移民與海關執法局)在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搗毀了一個全國性假結婚移民詐騙網絡,10 人被行政逮捕,另有多人被起訴,調查仍在持續中。 這起案件震動移民界,不僅因為涉案人數多、範圍廣,更因為操作方式「專業化」程度極高,完全超出了普通人對「假結婚」的想像。 調查顯示,從 2022 年開始,HSI 馬里蘭州反欺詐特別行動小組(Document and Benefit Fraud / El Dorado Task Force)就與 USCIS 密切合作,暗中調查多個可疑婚姻申請。調查結果發現,紐約市的 Ella Zuran、Tatiana Sigal 和 Alexandra Tkach 三人是組織者,她們以每對數千美元的價格安排美國公民與外國人假結婚,並提供全套「客製化服務」:從健康證明造假,到虛假的共同居住證據,甚至代寫「婚姻陳述信」。 在新澤西州 Sicklerville,Shawnta Hopper 也被大陪審團起訴。她的任務是「招募」女性參與婚姻詐騙,受害女性主要來自巴爾的摩等低收入社區,而她本人則從中收取「中介費」。 聯邦移民局新聞發言人 Matthew Tragesser 對此案表示:「有的婚姻來自天堂,有的婚姻純屬捏造。我們聯合 ICE 搗毀了一個婚姻造假團夥,那些以為娶個妻子就能變成美國公民的人,今天已經戴上了手銬。」 這並不是一起孤立事件。近年來,USCIS 不斷加強打擊移民欺詐的力度。尤其是在拜登政府任期中後期以及川普政府再度上台後,移民案件的誠信審查進入前所未有的嚴苛階段。假結婚,一直是執法機構重點打擊的對象。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 275(c) 條(INA 275(c)),任何人若因協助或參與婚姻欺詐以獲取移民福利而被定罪,最高可處 5 年監禁和 25 萬美元罰款。更嚴重的是,這類記錄將導致終身不可入境美國(permanent inadmissibility),無論以後如何結婚、投資、學習,移民之路將永遠關閉。 在美國移民圈流傳著一句玩笑話:「結婚是最快的綠卡捷徑。」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這句「玩笑」如果當真了,代價可能是牢獄之災和一生被拒入境的記錄。但在法律層面,「假結婚」不僅看形式,更重動機和證據。您是否真的與配偶生活?是否共同承擔經濟?是否能提供真實照片、郵件、帳單、旅行記錄?移民局透過多年經驗積累,早已建立起一整套分析體系。一旦懷疑,便會安排面談交叉審查,甚至暗中走訪。 更值得一提的是:牽涉其中的中介、介紹人、證人、醫生、律師,都會被追責。我們處理過一起案件,一位申請人的婚姻最終被判定為欺詐,申請雖然沒有被批准,但連帶幫助準備文件的「不專業律師」也被移民局起訴吊銷執照。 當然,也不是所有意圖「快速移民」的人都是有意違法者。有時候是因為對移民系統不熟悉,被誤導、被操控。例如,有人被承諾「婚姻合法、材料都我來做」,交了幾千上萬美元之後被安排了一場根本不存在的「紙面婚姻」;還有人被騙到美國後發現對方根本不願「配合演出」,最終身份申請失敗,自己還要承擔法律後果。 所以說,面對移民問題,最需要的其實不是捷徑,而是專業。 如果您目前正在考慮透過婚姻移民:請務必諮詢專業律師,確保每一份材料都真實、每一個環節都合規。如果您正在進行移民申請,收到移民局要求補件(RFE)、面談通知,或懷疑背景審查異常:也請儘早找專業律師評估材料,爭取主動解釋空間,避免被標籤為「潛在欺詐者」。 我們華明勝律師事務所長期服務加州及全美華人客戶,處理過大量婚姻綠卡、親屬移民、遞解防禦、移民欺詐應對案件。無論您是剛起步的新婚申請者,還是遇到簽證面談難題的老移民,我們都可以為您提供真實、合法、可執行的身份解決方案。 做移民,就像經營婚姻——不走捷徑,不玩套路,走正路,才能走得遠。

  • 切勿輕信非法中介!揭露美國最新跨境人口販運案件

    上月月底,美國國土安全局公佈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勞工販運案件的調查結果,一名墨西哥女性 Maria Del Carmen Sanchez Potrero(又名 Maria Carmela Sanchez)因組織跨國偷渡與強迫勞動,被判處 51 個月聯邦監禁,並被勒令向受害人賠償總計 574,608 美元。在其刑期結束後,她還將面臨移民法下的遞解出境程序。 這起案件得到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聯邦調查局(FBI)、勞工部督察辦(DOL OIG)、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以及康乃狄克州地方執法機構的聯合調查與執法支持,體現出聯邦政府在打擊人口販運與勞工剝削方面的高度協同與堅定態度。 案件發生在康州布里奇波特市,但涉案人員網絡橫跨美國與墨西哥邊境,受害人來自墨西哥貧困地區,通常是在絕望中尋求非法入境美國的機會。她們透過 Sanchez 及其同夥安排,以每人 15,000 到 20,000 美元的代價換取被偷渡入境的機會。在許多情況下,受害人在出發前就被迫交出名下房產的產權作為抵押,一旦抵達美國,就面臨更嚴苛的債務條件與勞工壓榨。 Sanchez 安排這些人經邊境非法入境後,將他們運送到康州哈特福地區多個住所,包括她本人在哈特福市 Madison 街的住處。在那裡,她與同夥透過恐嚇、要脅等手段強迫受害人償還高達 30,000 美元的“債務”,而且這筆錢還要加上食宿、水電燃氣的費用。許多受害者被迫在 Sanchez 安排的地點工作,還要為其打掃家務、修剪草坪,但這些勞務並不被計入債務扣除。 更令人髮指的是,Sanchez 還偽造了大量文件,包括永久居民卡(綠卡)與社會安全卡(Social Security Card),以便讓這些受害人可以找到工作,同時保持其“合法身份”假象。她甚至威脅不付款者,將其非法身份報告給移民局,或者威脅其家屬在墨西哥的安全。 根據法庭記錄,已有至少 19 位受害人被確認為此案的受害者,其中包括數名未成年人,且至少兩人是無監護人陪同的未成年偷渡者。 這起案件揭示了勞工販運鏈條中一種“新型模式”:以幫助偷渡為幌子、以偽造身份為包裝、以債務控制為核心、以恐嚇威脅為手段的現代奴役形式。而這種操作常常打著“幫人出國”、“移民代辦”、“地下勞務中介”的名義出現,讓不少對美國移民程序不了解、處境艱難的人一步步落入陷阱。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 USCIS 會參與這種刑事案件的調查?事實上,這正是 USCIS 近年來越來越注重“移民福利系統完整性”的體現。 USCIS 的反欺詐與國家安全部門(FDNS)如今在審查每一份移民申請時,不再只是“看材料對不對”,而是從系統層面判斷是否存在背景風險、欺詐嫌疑、人口販運特徵等。這也意味著,任何透過非法渠道獲得的身份,即便已經“辦成綠卡”,在 FDNS 調查下也可能被撤銷身份甚至觸發刑事起訴。 從移民法角度來說,涉及人口販運的定罪不僅會導致綠卡撤銷,也將永久失去申請任何美國移民福利的資格。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 212(a)(2)(H)(i) 條規定:「任何曾參與人口販運(trafficking in persons)行為的外國人,或協助、教唆、慫恿他人從事該行為的,即便尚未定罪,也可能被認定為『不可入境』(inadmissible)並遭遞解。」 換句話說,即使您沒有被法院判刑,只要移民局認定您涉嫌參與類似網絡或活動,就可能會直接影響您申請綠卡、工卡或庇護資格。 我們在加州也時常遇到客戶來諮詢所謂“私人中介”協助的移民方案。這些“黑中介”收錢後安排偽造婚姻、假工作…

  • 馬薩諸塞州突襲抓捕370名無證移民

    近日,美國移民局(USCIS)與海關執法局(ICE)聯合多家聯邦執法機構,在馬薩諸塞州展開了為期6天的大規模掃蕩行動,共計逮捕了370名非法移民,其中205人有重罪定罪或正在面臨嚴重刑事指控。此消息一經公布,立刻引發輿論震動。根據官方通報,這次行動不僅涉及本地犯罪人員,還包括與跨國幫派有聯繫的高危對象,如MS-13、Tren de Aragua、Trinitarios 和18街幫派等知名犯罪集團的成員。更令人震驚的是,行動中還繳獲了大量毒品與武器,包括44公斤冰毒、5公斤芬太尼、1.2公斤可卡因以及槍支彈藥。 而這次行動的成功背後,也有移民局(USCIS)提供的情報與技術支持,標誌著移民執法正在回歸「強勢聯動」的趨勢。作為長期服務加州華人社區的律師事務所,我們華明勝團隊認為,這場執法行動雖遠在東部馬薩諸塞,但釋放出的信號卻值得全美無證移民、移民身份申請者、以及曾涉刑事案件的非公民高度關注。「非法身份+刑事記錄」正成為重點執法對象從執法部門的聲明中我們可以看出,這次的打擊目標並非「普遍無證移民」,而是以「非法身份且具有重大刑事前科或指控者」為主。也就是說,重點鎖定的是那些:在美非法停留且涉及暴力犯罪或毒品案件的人;與有組織犯罪、幫派成員有聯繫的外籍人士;正在被州法院起訴或已定罪,但因地方政府不配合ICE而釋放的人。這並不意味著「無證移民人人自危」,但毫無疑問,擁有刑事記錄的非公民群體,正在成為聯邦執法「重點敲門對象」。地方不配合,聯邦「直接上門」:ICE出動背後的無奈與強硬。我們也注意到,本次通報中,ICE特別提到「部分地方政府拒絕配合移民扣留請求(immigration detainers)」,因此他們不得不「上門突擊」,在居民社區進行所謂「at-large」逮捕行動。這也是一個值得移民朋友警惕的信號。長期以來,美國不少「庇護城市」拒絕將無證移民交由ICE處理,例如洛杉磯、舊金山、紐約等大城市警方對移民局的「扣留令」選擇不予執行,轉而釋放嫌疑人。但ICE不會「坐視不管」,他們會調動聯邦資源、繞過地方執法,直接進入社區、工作場所、甚至街頭展開「精準打擊」。這意味著,即便您生活在庇護城市,也不能完全掉以輕心。一旦您捲入刑事案件,ICE仍然有可能上門找您。 那麼,如果我「只是無證」,但沒犯罪,是否也會被抓?這恐怕是目前華人朋友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根據ICE和USCIS過去幾年的執法指引,重點確實是鎖定「有罪記錄者」。但我們在實踐中也看到一些情況:聯動執法中「順帶」查身份:例如警察在一次刑事行動中現場查到您沒有合法身份,雖然您不是目標,也可能會被帶走;「老案翻新」再處理:您可能十年前有個小案子(如盜竊、酒駕、家庭糾紛),當年沒有被移交給移民局,現在可能會被「重新處理」;鄰里舉報、社交媒體暴露:近年來,一些移民案件就是通過「外部線索」觸發的執法。也就是說,您沒有犯罪記錄不代表您不會被ICE發現;而您有舊案底,也不代表永遠安全。 如果您有以下幾類情況,一定要馬上找律師了解風險:我們在這裡特別提醒:如果您自己或您身邊的親友有以下任一情況,強烈建議及早聯繫專業移民律師進行風險評估:在美多年無身份、但近期被交通警察或地方執法記錄信息;有輕微刑案歷史(如家庭糾紛、輕傷、輕度盜竊),已完成緩刑或罰款;正在申請庇護、U簽、T簽、VAWA、綠卡等,但材料未完備或被拒;與曾被ICE找過的人同住;收到過移民局或法院的信件但沒理會。因為一旦被ICE「盯上」,您將面臨被拘留、遞解、強制出庭,甚至被剝奪移民申請機會。 這次馬薩諸塞州的大行動,不是一次偶發事件,而是當前美國移民執法風向的縮影。面對聯邦政府恢復強硬路線、地方與中央執法錯位的背景,我們每一個生活在美國的移民,尤其是持槍證,和綠卡的非公民,都有責任更清楚地認識自己的法律處境。我們華明勝律師事務所始終站在您這一邊。您不必一個人面對複雜的移民法律世界——我們願意用經驗和專業,為您守住屬於您的「美國夢」。

  • 英國男子在美綠卡申請中說謊被判刑!一日服刑+遞解程序揭示移民誠信紅線

    就在本月前不久,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宣佈,一位來自英國的男子 Duncan Hollands(又名 Duncan Herd)因在美國移民申請過程中作虛假陳述被定罪,並被判處「已服刑時間」(一天)以及兩年監督釋放(supervised release)。該案件由美國移民局(USCIS)主導調查並提供重要協助。 這起案件看似規模不大,但其背後反映出的是當前移民審查中「誠信」問題的重要性,也向所有正在辦理移民、調整身份、申請綠卡或公民身份的朋友敲響了警鐘——即便是看似「無關緊要」的小謊言,也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甚至永久失去在美居留資格。 案件背景顯示,Duncan Hollands 在遞交綠卡申請時,謊稱自己從未用過其他名字,也沒有任何刑事記錄。然而,執法部門在核查過程中發現,他過去曾以「Duncan Herd」這一名字在英國因詐騙和其他指控被判處三年徒刑。此外,他還曾在英國和法國的刑事司法系統中多次留下案底。這些資訊在他的綠卡申請中被全部隱瞞。 最終,Hollands 承認在 2025 年 1 月 15 日的申請中向移民機構提供了虛假資訊,被控違反《美國法典》第18篇第1001條(18 U.S.C. §1001),該法律規定,凡是在向聯邦機構遞交材料時故意作出虛假陳述、隱瞞事實或欺騙,均可構成聯邦罪行,最高刑期可達5年。 雖然他最終被判「已服刑時間」加監督釋放,看似刑罰較輕,但這一定罪已成為永久記錄,並觸發了移民法下的「遞解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也就是說,他未來極可能被強制遣返回英國,且將很難再獲批進入美國。 這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也透露出一個重要訊號:移民局、國務院、國土安全部等機構正聯合執法,全面提升對申請人背景的審查強度。本案中,不僅有 USCIS 參與,還包括了國土安全調查局(HSI)、國務院外交安全局(DSS)、菸酒槍炮局(ATF)以及英國執法部門的跨國配合。 對我們在美華人來說,這意味著什麼?首先必須明白的是,移民申請是一個「高信任門檻」的系統,不同於日常生活中「說謊無妨、沒人查證」的邏輯。一旦您在 I-485、N-400、DS-160 等關鍵移民文件中提供了虛假資訊,不管是出於故意還是「圖省事」,一旦被查出,就可能被認定為「道德品質不良」(lack of good moral character),進而被拒、被撤銷、甚至被起訴。 我們接觸過一些真實案例,比如:有人隱瞞了早年在國內的小案底,結果在入籍面試中被移民官「翻案」提問;有人申請婚姻綠卡時未披露先前以其他身份申請過庇護,導致全案作廢;甚至有人僅在旅遊簽證時謊報訪美目的,被記錄在案,日後申請工作簽證或綠卡時屢屢受阻。 這類情況往往不是因為材料準備不當,而是低估了美國政府對於申請人「誠信」的重視程度。 美國移民法中的「誠信」問題,在法條中有清晰體現。例如《移民與國籍法》第212(a)(6)(C)(i)條款(INA 212(a)(6)(C)(i))規定:“Any alien who, by fraud or willfully misrepresenting a material fact, seeks to procure (or has sought to proc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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