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適用類型
典型的H-1B簽證申請人包括軟體工程師、醫生、教師、研究人員和金融分析師等。H-1B簽證專門為以下幾類人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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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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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科學、技術、工程、數學(STEM)、計算機、金融、建築、教育、醫學等領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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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國雇主聘用,且該職位需要高技能或專業知識
簽證申請條件
H-1B簽證對雇主、雇員和該職位均有一定要求
雇主的要求
美國公司必須先向移民局提交申請,雇主需證明所提供的工作職位是符合 H-1B 類別的專業崗位,並且雇主願意支付符合美國標準的工資(即“公平工資”)。
雇員的要求
雇員需擁有相關領域的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如果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人沒有學士學位,但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雇主可以通過證明其工作經驗等同於學士學位來申請。
職位要求
申請的職位必須與申請人的專業領域直接相關。例如,軟體開發人員需擁有計算機科學或相關領域的學位。
簽證申請流程
僱主遞交勞工條件申請(LCA)
美國僱主必須首先向勞工部提交一份LCA,證明該公司願意支付H-1B僱員的工資符合當地標準,並且僱員的工作條件不會影響其他美國工人的就業機會。
遞交I-129表格
僱主可以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移民局)遞交I-129表格(非移民工人申請表)。這一表格需要附上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僱傭合同、工作描述、學歷證明等。
等待抽籤結果
H-1B簽證每年有名額限制(通常為65,000個,另外有20,000個名額供持有美國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申請者),如果申請人數超過名額上限,移民局會進行抽籤決定誰可以繼續申請。
簽證面試
如果您的申請獲得批准,接下來需要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預約簽證面試,通過面試後您將獲得H-1B簽證。
入境美國
持H-1B簽證後,申請人即可在H-1B生效日期後入境美國,通常從每年的10月1日開始。
H-1B 入境期限和延長
作為 H-1B 專業職業工作者,您最多可以獲准入境 3 年。您的入境期限可以延長,但通常不能超過總共 6 年。
移民簽證限制和 H-1B 延期資格
如果您是 EB-1、EB-2 或 EB-3 分類下獲批移民簽證申請的受益人,並且有資格獲得該移民身份, 但需滿足每個國家或全球移民簽證限制,您可能有資格在第六年後獲得 H-1B 延期。 申請人必須證明,截至他們向移民局提交 H-1B 申請之日,簽證尚未發放。移民局可能會在此基礎上批准延期, 最長 3 年,直到移民局做出最終決定撤銷對移民簽證申請的批准或批准或拒絕您的移民簽證申請或調整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請。
勞工證明與 H-1B 延期條件
如果自您向勞工部提交勞工證明(如果需要此類證明)或自您向移民局提交移民簽證申請以來至少已過去 365 天, 您可能有資格在第六年後申請 H-1B 延期。
如果您在移民簽證可用後 1 年內未能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或申請移民簽證,則在第六年後您將沒有資格獲得此延期。 如果由於無法獲得移民簽證而中斷了該 1 年期限的累積,則在移民簽證再次可用後,您將有一個新的 1 年期限, 在此期間您通常必須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或申請移民簽證。
特殊情況下的寬限期
如果您的雇主證明未能申請是由於您無法控制的情況造成的,移民局可以自行決定原諒您未能在 1 年內及時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或申請移民簽證。
在考慮是否原諒未能在 1 年內及時提交申請的情況時,移民局將考慮所有情況,其中可能包括:
- 工作是否有變動;
- 換工作是否出於自願;
- 與原雇主的雇佣關係何時及為何終止;以及
- 您和您的新雇主在工作變動後採取了哪些步驟來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或申請移民簽證。
H-1B簽證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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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機會廣泛
H-1B簽證適用於許多行業,尤其是科技、金融、工程和醫療等領域。這類簽證使得高技能人才能夠在美國合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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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可隨行
H-1B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請H-4簽證,隨行赴美居住,H-4簽證持有者可以申請工作許可(EAD),合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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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綠卡途徑
H-1B簽證持有人可以通過EB綠卡類別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許多持有H-1B簽證的外籍人士最終都可以轉為美國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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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雇主
如果您在美國工作期間想要換雇主,新雇主可以為您提交新的H-1B申請,而不必重新參與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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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工作期限
H-1B簽證初次批准的工作期限為三年,但可以延長至六年。如果持有人正在申請綠卡,工作期限還可以進一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