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美國移民圈又出了一條很大的消息。2026年5月22日,USCIS 發布新聞稿稱,新的政策備忘錄將要求移民官在審理 adjustment of status,也就是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時,把它視為一種「extraordinary form of relief」。簡單說,USCIS 的態度是:如果一個人本來只是以學生、臨時工作、旅遊等非移民身份來美國,原則上應當在身份結束後離境;如果之後想拿綠卡,多數情況應通過國務院在海外領事館走移民簽證程序,而不是默認留在美國境內遞 I-485。
這條消息之所以引起很大反應,是因為過去很多人在美國辦綠卡,走的正是境內調整身份。比如 F-1 學生畢業後工作,之後 H-1B,雇主辦 PERM 和 I-140,排期到了在美國遞 I-485;或者美國公民配偶為人在美國的外籍配偶申請綠卡,符合條件時直接在境內調整身份。USCIS 自己的網站也一直把 adjustment of status 解釋為:人在美國境內申請成為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也就是綠卡持有人。
這次政策變化的重點,不是說「綠卡不能申請了」,而是境內申請這條路可能會被明顯收緊。USCIS 新聞稿中的說法非常強硬,稱從現在起,臨時在美國的人如果想要綠卡,除非有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否則必須回自己的國家申請。移民官也會被要求根據每個案件的所有相關因素逐案判斷。
從法律上看,調整身份本來就帶有自由裁量色彩。INA §245,也就是 8 U.S.C. §1255(a),規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有移民簽證名額、符合可入境要求等情況下,身份 “may be adjusted”,也就是政府可以批准調整身份,而不是機械自動批准。新政策正是抓住這個 “discretion” 的空間,把境內調整身份解釋得更嚴格。

對普通申請人來說,最現實的影響可能體現在幾個場景。正在讀書、工作、等待排期的人,以後不能再想當然地認為「排期到了我就在美國遞 I-485」。雇主給員工辦職業移民時,也需要更早規劃:到底是境內調整,還是領館程序?員工如果回國面簽,會不會有行政審查、簽證風險、家庭分離、工作中斷?這些問題都不能等到最後一步才考慮。
親屬移民也一樣。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幫配偶、父母、子女辦綠卡時,過去很多人會先看親屬關係是否真實、入境是否合法、有沒有逾期、有沒有犯罪記錄。現在還要多看一步:這個案子有沒有足夠理由說服 USCIS 允許在境內調整,而不是要求申請人出境走領館程序。
不過這裡一定要提醒大家:看到新聞以後,不要自己急著買機票回國。對很多人來說,離境本身可能觸發更大的問題。根據 8 U.S.C. §1182(a)(9)(B),如果一個人累計了特定時間的 unlawful presence,離開美國後再申請入境,可能觸發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的限制。所以「回國辦綠卡」聽起來簡單,但對有逾期、非法工作、身份斷檔、入境記錄複雜的人來說,可能不是換個地點遞申請這麼輕鬆。
這次政策還會帶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什麼才算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目前公開資訊裡,這個邊界還不夠清楚。是嚴重疾病?家庭極端困難?美國公民子女需要照顧?雇主業務受到重大影響?還是其他人道主義因素?在沒有更清楚案例之前,每個案子都需要單獨分析,不能套模板。
如果您近期正在準備 I-485、I-130、I-140、職業移民、婚姻綠卡或親屬移民,不要只按舊經驗操作。已經遞交的案件,也要關注 USCIS 後續是否會發 RFE、NOID,或者要求補充說明為什麼應當允許境內調整。還沒遞交的案件,更應該在一開始就把境內調整和領館程序兩條路都評估清楚。
美國移民政策這兩年變化很快,很多過去看似穩定的流程,現在都可能突然增加審查。對申請人來說,最重要的不是恐慌,而是不要盲目行動。不要隨便出境,不要隨便撤案,不要聽網上一句「以後都不能境內轉了」就放棄,也不要覺得「我以前朋友都這麼辦」就一定沒風險。
如果您或家人正在美國境內準備申請綠卡,尤其是 F-1、H-1B、L-1、O-1、B簽入境後婚姻綠卡、職業移民排期將到,或者身份記錄有過斷檔,建議儘快找律師做一次完整評估。華明勝律師事務所長期服務加州及全美華人移民申請人,可以幫助您在政策變化中儘量保護自己的身份和未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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