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卡快到期了,續期也交了,收據已經拿到,接下來是不是安心等新卡就行?如果您正在上班,最掛心的恐怕就是:新卡萬一沒趕上,下個月還能不能照常上班、領工資?這個問題,還真不能只按以前的經驗來判斷。
最近又看到「工卡自動延期被取消」的消息,有些朋友可能會納悶:這不是去年就說過了嗎?確實,主要內容去年就已經生效了。這次的新進展是,國土安全部(DHS)在處理公眾意見後,把去年的做法確認為最終規則,內容沒有改變,也沒有面向所有申請人恢復原來的自動延期安排。
根據2026年10月14日《聯邦公報》刊登的文件,這份最終規則當天生效。不過,判斷一份續期申請還能不能享受原來的自動延期,關鍵日期仍然是2025年10月30日,而不是今年10月14日。把這兩個日子分清楚,才能知道這次新聞和自己有沒有關係。
另外,如果您也看到過「法院叫停取消工卡自動延期」的報導,還要多看一句適用範圍。加州中區聯邦法院在9月作出的相關裁定,只針對該案的7名原告提供救濟,並沒有讓所有H-4或其他EAD持有人都恢復自動延期。因此,不能單憑這條新聞,就認定自己卡到期後仍然可以繼續工作;有沒有適用於本人的法院命令,需要另外核對。
事情要從去年說起。EAD就是大家常說的工卡。過去,部分符合條件的EAD續期申請人,只要及時、正確地遞交申請,就可能在舊卡到期後繼續享受最長540天的自動延期。但這不是所有工卡都能用的辦法,也不是交了申請就能一直工作到新卡批准。從2025年10月30日起,適用這次規則的續期申請,原則上不能再僅憑遞交I-765,就自動延長舊工卡或相應的工作許可。當時發布的是臨時最終規則,雖然名字裡有「臨時」兩個字,卻已經生效,並不是還在等政府點頭的提案。現在發布最終規則,是把這套做法繼續保留下來,不是重新給申請人一年過渡期。

那麼,已經按舊規則獲得自動延期的人,這次會不會突然被要求停工?最終規則明確,沒有因為這次發布就一併取消這些既有延期。如果您在2025年10月30日之前及時、正確地遞交了符合條件的續期申請,仍要按原來的類別要求、延期上限和終止條件判斷,不能只看「取消」兩個字就認定自己失去了工作許可。
尤其是H-4配偶,即使仍符合舊規則的自動延期條件,也不能直接把舊卡到期日往後加540天。I-94上的H-4獲准停留期限,同樣會限制延期能持續多久。如果I-94先到期,不能只因為續期申請還在審理,就繼續按540天來安排上班。
反過來,如果您是在2025年10月30日當天或之後遞交續期,就要按另一種情況來安排了。比如,工卡今年12月到期,夏天已經交了續期申請。在原許可仍有效的情況下,通常可以繼續工作;可等到舊卡到期,新申請還沒批,又沒有其他有效工作許可依據,就需要暫停工作。申請提前交了,並不等於等待期間自然多出了540天。所以,看見「取消」兩個字,先別急著認定自己明天就不能上班了。還在有效期內的工卡,不會僅僅因為這份最終規則發布就立即作廢。真正需要提前問清楚的是:舊卡到期以後,如果新卡還沒下來,自己還能依據什麼繼續工作?
對於拿H-4配偶工卡,或者在等待I-485審理期間靠EAD工作的朋友,這件事尤其值得提前安排。H-4身分還有效,並不自動等於H-4工卡也有效;綠卡申請還在審,也不能單憑這一點認定可以繼續工作。至於還能不能留在美國,則需要另外看基礎身分和待審申請等情況,不能把工作許可和停留問題混成一件事。
當然,看到這條新聞,也不用把所有「自動延期」都理解成被取消了。例如,符合條件的STEM OPT申請人等待延期審批期間,適用的是另一套最長180天的工作許可延長規定,並不是這裡討論的540天機制。法律或《聯邦公報》另有規定的其他延期,也要分別核對。朋友的經驗可以聽,但最好別直接照著安排自己的工作。
說到這裡,接下來最實際的問題就是:既然審理要等,能不能把續期再早一點交?DHS在最終規則的說明裡回應了這一點。美國移民局(USCIS)一般建議不要早於現有工卡到期前180天申請續期,但這並不是一條一概禁止更早交件的規定。其他方面符合條件的I-765續期申請,不會只因為交得比這個時間早,就被拒收或拒絕。
不過,提前多久,也不是越早越好。您還得符合自己類別的續期條件,而且新卡如果較早獲批,有效期不一定會等舊卡到期以後才開始,可能有一段重疊。因此,要不要更早遞交,最好把自己的資格、等待時間和兩張卡可能重疊的有效期一起考慮,而不是一看到這段說明,就馬上提前一年交表。
那麼,如果您的工卡還有幾個月到期,現在就可以把舊卡、I-94、身分批准文件和已經收到的續期收據放在一起,請律師幫您核對。除了卡片哪天到期,還要看續期什麼時候遞交、屬於哪一種工卡類別。有了這些具體資訊,才好判斷到期後有沒有延期依據,也更容易把接下來的工作安排說清楚。
如果續期已經等了很久,也可以請律師看看,是否已到USCIS允許查詢案件的時間,或是否有適用的加急辦法。不過,不是所有工卡類別都能付費加急,提出緊急處理請求也不一定獲准。即使已經查詢、催辦過,到期後能不能工作,仍要看當時有沒有有效許可。
確認了自己的情況以後,也別忘了早點和公司人事部門說一聲。舊卡具體哪天到期,公司什麼時候需要重新核驗工作資格,如果新卡沒趕上,工作交接和收入中斷期間的開支要怎麼安排,都可以提前商量。這樣,公司和您各自心裡有數,就不至於到了最後一週,才發現雙方對「能不能繼續上班」的理解完全不同。商量的時候,有些人可能會想到:「先在家遠端做著,等新卡下來再發工資,可以嗎?」如果您仍然人在美國,也在繼續做原來的工作,換個辦公地點、晚一點結算,並不能代替工作許可。遇到這樣的安排,最好先和律師確認能不能做,再和公司討論怎麼配合,不要僅憑雙方都同意就開始。
當然,最讓人不好安排的,還是不知道新卡什麼時候能下來。即使材料早早交了,房租、車貸和家裡的日常開銷,也不會因為移民局還在審理就暫停。那麼,在跟進申請的同時,不妨和家裡人商量一下:萬一中間有一段時間不能上班,哪些支出可以先緩一緩?提前想過,總比臨時收到停工通知再盤算,要從容一些。
如果您正在為H-4或其他EAD續期安排工作,也可以聯繫華明勝律師事務所,帶上現有工卡、收據和身分文件一起核對。哪些時間需要留意,舊卡到期後是否仍有工作依據,最好在到期前就問明白,不要等公司通知暫停工作時才開始找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