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月的移民排期一出來,等綠卡的朋友總免不了多看兩眼。看到「躍進」,趕緊翻出自己的申請日期算一算;看到「倒退」,心裡又咯噔一下。可真正打開那張表,往往又看糊塗了:同一個類別怎麼有兩個日期,到底哪個才和我有關?
其實,先不用急著把所有英文和縮寫都記下來。我們拿一份真實的排期表,一步步找自己的位置,看看現在能不能交材料,以及名額是不是已經輪到自己了。
下面用美國國務院公布的2026年11月排期來演示。假設您出生在中國大陸,申請的是EB-2類別下的NIW,優先日是2022年6月15日。優先日,就是您在相應類別裡排隊所依據的日期。申請人是假設的,表裡的日期則是真實排期。我們只摘出EB-1、EB-2、EB-3,以及中國大陸出生和印度出生兩列,不是完整的排期表,其中的EB-3不包括另列的「其他勞工」。
先看表A,英文是 Final Action Dates,中文一般叫「最終裁定日期」。它告訴我們,從移民名額這一項條件來說,哪些優先日已經輪到可以最終批准了。下面是11月職業移民表A的節選。

怎麼找呢?先找到「EB-2」這一行,再找到「中國大陸出生」這一列,兩者交叉的格子寫著「01OCT21」,也就是2021年10月1日。我們的假設優先日是2022年6月15日,比這個日期晚,所以表A還沒輪到。即使前面的I-140已經批准,也還不能僅憑那份批准通知拿到綠卡。
然後看表B,英文是 Dates for Filing,通常叫「遞交申請日期」。它讓部分申請人可以先交材料、進入後續處理階段,不必所有事情都等到可以最終批准時才開始做。同一個月,表B的節選是這樣的。

還是找「EB-2+中國大陸出生」,這次看到的是「01JAN23」,也就是2023年1月1日。2022年6月15日比它早,所以這位申請人已經滿足表B的日期要求,卻還沒滿足表A的日期要求。這就是大家常說的「表B到了,表A還沒到」。
那麼,這時能交I-485了嗎?對於人在美國、準備申請調整身分的朋友,還得看USCIS當月允許用哪張表。移民局已公布,2026年11月職業移民可以使用表B遞交。因此,在這個例子裡,如果申請人也符合調整身分的其他條件,就可以按11月的規則遞交I-485,但最終批准仍要等表A的名額輪到。下個月能不能繼續用表B,要重新查當月公告,不能沿用11月的決定。
如果把優先日換一下,結果又會怎樣?仍以中國大陸出生的EB-2申請人為例,沿用上面的11月排期,只比較日期這一項條件,就能看出區別。

這麼一對照,就能看出區別。優先日是2021年9月15日的,兩張表的日期條件都滿足,但還要經過正常審理,並不是當月一定獲批。2022年6月15日的,可以按當月表B規則考慮遞交,卻仍需等表A。至於2023年1月1日的,剛好和表B截止日相同,也還不能算排到,因為官方要求的是「早於」截止日,而不是「早於或等於」。
這裡也就能看出,表上的日期並不是讓您「在這一天之前把材料寄出去」,更不是移民局預計多久審完的意思。它是拿來和優先日比較的。公告提前發布時,也要確認適用月份,11月的排期要到11月才適用。
看到這裡,您可能也想翻出自己的申請通知對照一下。優先日的英文是 Priority Date,常簡稱PD,通常能在有關申請的I-797通知上找到,不要隨手拿批准通知的簽發日期來算。親屬移民一般看I-130正確遞交的日期;需要PERM勞工證的職業移民,一般看勞工部接受勞工證申請的日期;不需要勞工證、通過I-140申請的類別,例如EB-1和NIW,一般看移民局接受I-140申請的日期。如果涉及保留舊優先日,還要結合以前的申請核對。
如果您走的是親屬移民,看法也是一樣的,只是要換到親屬移民表,找到相應的類別。美國公民21歲及以上的未婚子女看F1,已婚子女看F3;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為兄弟姐妹提出的申請看F4。綠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通常看F2A,21歲及以上的未婚子女看F2B。如果家裡有人結婚,或者綠卡擔保人後來入籍了,類別可能需要重新確認。
不過,並不是所有親屬移民都要等這種排期。美國公民的配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以及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所申請的父母,屬於不受這類年度名額限制的直系親屬,通常不用等這張表上的日期。當然,不用等排期,正常的審理程序還是要走。
找出生地那一列時,也別只看自己現在拿哪國護照。排期通常按出生地確定名額歸屬,而不是按國籍或居住地。夫妻出生地不同時,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能可以按配偶的出生地計算名額,但需要結合具體申請核對,不能自行挑日期更有利的一列。
還有兩個字母也值得認一下。看到「C」,是 Current,通常說成「無排期」,意思是這張表裡相應類別、名額歸屬沒有優先日截止限制,正常審理仍然要等。看到「U」,則表示當時不能按相應類別核發移民名額,不等於這個移民類別從此取消。
那麼,新聞裡說的「前進」「躍進」「倒退」,又是在說什麼?其實是在比較前後兩個月的截止日。下面只是假設的變化,用來解釋這些說法,並不是11月的實際漲跌。

所謂「躍進」,就是大家形容一次前進得比較多。可看到「大幅前進」,還是要看清動的是表A還是表B,以及是不是您所屬的類別和出生地。表B往前走了,不代表表A也一起走了;截止日一個月沒變,也不代表這一類別所有案件都停止審理。
至於倒退,聽著讓人洩氣,但您的優先日不會因此被改晚,也不是從頭再排一次隊。如果I-485還沒遞交,要按準備遞交那個月的表格和USCIS規則重新核對。如果此前已經合規遞交,後來才遇到倒退,按移民局政策,案件可以保留並進行最終批准前的處理,等名額再次可用。單純倒退不意味著必須重新交一份I-485;不過,案件本身仍要符合其他申請條件。
排期之所以會這樣變化,和名額分配有關。親屬移民中的優先類別和職業移民,每年可用的名額有限,不同類別和國家、地區還有分配限制。想申請的人多於可用名額,就需要等,人在美國境內也不例外。
說到這裡,可能又有朋友會問:不是新財年開始了嗎,為什麼還要等?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年度從10月1日開始,到次年9月30日結束。比如,2027財年就是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所以,雖然現在日曆上還是2026年,移民名額已經進入2027財年了。
新財年有了新一年度的名額,但前面等著的人並不會消失,各類別的名額也不是沒有限制。USCIS的說明也提醒,新的名額通常有助於此前倒退的日期恢復,但並非每次都如此。可以留意新財年的機會,卻不能認定「到了10月就一定大幅前進」,更不能拿某個月前進的速度,推算自己哪一天一定能領卡。
最後再補充一個常見疑問:排期沒到,是不是就什麼都不能做?通常不是。I-130、I-140這類確立親屬關係或職業移民資格的申請,一般不用等排期到了才遞交。如果人在海外,符合表B日期要求後,可以按NVC國家簽證中心的通知準備、提交材料,不適用USCIS為境內I-485選擇用表A還是表B的規則。但材料齊全不等於馬上有面試或簽證可發,仍要看表A、領館安排及具體案件條件。
那麼,下次排期出來,您不妨先找出自己的優先日,再像上面這樣找到對應的那一格。準備在美國交I-485的,還要多查一步USCIS當月用表A還是表B。這樣就比較容易判斷,這次消息對您來說,是可以開始遞交材料了,還是已經輪到最終批准所需的名額了。
等綠卡期間,工作、孩子上學、和家人團聚,哪一件都需要提前安排。如果您已經接近截止日,卻拿不準能不能遞交,或者正考慮換工作、回國探親,可以把申請通知和現有身分文件交給華明勝律師事務所的移民律師一起核對。排期表能幫您看日期,但工作許可、出入境和身分安排,還需要結合自己的案件來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