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 12 日,SEVP 給全美認證學校的 PDSO 和 DSO 發了一封通告,信只有兩頁,標題卻很重:提醒 DSO,給學生批准 CPT 不只是學校內部走流程,簽字的人也要承擔責任。
CPT 和普通工卡申請不太一樣。學生不需要另外向 USCIS 遞交 I-765,也不用等一張 EAD;真正作出授權的是學校 DSO。DSO 在 SEVIS 裡錄入僱主、工作地點和起止日期,再給學生簽發一份帶有 CPT 記錄的新 I-20,學生才能按照上面的範圍開始工作。
這封信並沒有發明一套全新的 CPT 規則。現行規定一直要求,CPT 必須和學生的專業直接相關,而且是學校既有課程體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不能只是因為學生想保住一份工作,也不能把一份和課程沒有真正關係的工作包裝成實習。
但這也不是一封普通的溫馨提示。SEVP 直接說,他們看到不符合監管要求的 CPT 授權正在增加,所以接下來會加大審查力度。換句話說,過去學校一句「這份工作和專業有關」也許就能往下走,以後很可能還要拿出課程和學位要求來證明。
通告裡最值得注意的,是給 DSO 的那條判斷標準:只有當沒有這段訓練,學生就無法完成學位,而且這項工作是該學位所有學生都必須完成的要求時,才應該批准 CPT。這個說法比「工作內容和專業沾邊」嚴格得多,也比「選一門實習課、拿到學分」多問了一層——這份工作到底是不是完成這個項目真正少不了的一環。

SEVP 還表示,它可以要求學校和 DSO 交出文件和其他證據,證明 CPT 確實是學生課程中的核心部分。如果懷疑學校借 CPT 創造就業機會,而不是為了完成學業,SEVP 和國土安全調查局都可能介入;嚴重時,學校的 SEVP 認證也可能被撤銷。
壓力為什麼會直接落到 DSO 身上?因為 DSO 在簽發或重新簽發 I-20 時,是在作出一項帶有法律責任的確認:表格上的信息據其所知真實、準確,也包括這份 CPT 是否確實屬於課程需要。通告提醒,如果授權並不符合要求,學校和簽字的 DSO 本人都可能面對行政或法律後果。
所以,網上說這項通知「沒有過渡期、立即生效」,聽起來像是出台了一條新規,其實並不準確。通告最後明明寫著,它本身不是規則,也不是 SEVP 的最終行動。更準確的理解是:原來的規定沒有換,但監管部門已經公開告訴學校,今後會查得更細,責任也會追得更具體。學校當然會從現在開始收緊。這也不等於所有 Day 1 CPT 一夜之間都變成非法。規定一直給研究生項目留有例外:如果課程本身要求學生一開始就參加實踐訓練,可以不等滿一個學年。但「第一學期可以批」從來不等於「只要有工作就能批」。新通告真正盯住的,正是有些項目把 CPT 當成招生賣點,卻解釋不清為什麼每個學生都必須靠這份工作才能完成學位。
已經拿到 CPT 的學生也不用因為這封信馬上停工。通告沒有說現有 CPT 全部作廢,也沒有宣布統一撤銷已經簽發的 I-20。不過,接下來申請新的 CPT、換僱主、延長授權或者進入下一學期時,學校很可能重新檢查原來的依據,所需時間也可能變長。學校以後可能會要得更細:僱主信、具體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時間、對應課程、學分安排、課程大綱、項目手冊,甚至學校和僱主之間的合作文件。通告沒有列出一張全國統一的材料清單,但它要求 DSO 留下足夠完整的記錄,學校自然不會再只憑一句簡單說明就放心簽字。
如果你現在正在使用 CPT,最實用的做法不是先恐慌,而是把自己的 I-20 拿出來重新看一遍:僱主、地點、每週工時、開始和結束日期是否都和實際工作一致。不要提前一天開工,也不要在授權到期後繼續做;僱主、職位或工作地點發生變化時,先和 DSO 確認,不能想當然地沿用原來的授權。
真正需要擔心的,不是簡歷上出現過 CPT 三個字,而是實際工作和授權對不上,或者學校根本說不清這段工作為什麼屬於課程。以後申請 H-1B、轉換身份、簽證或其他移民福利時,過往是否一直維持 F-1 身份本來就可能被問到。材料前後一致、課程記錄完整,會比一句「學校當時批過」更有說服力。
正在考慮學校的人,也不要只問「能不能給 CPT」「多久可以開始工作」。更應該問的是:這段實踐寫在什麼課程或學位要求裡,是不是該項目所有學生都要完成,學校如何保存審核記錄,換僱主或續期時由誰重新審查。一個項目如果只強調「保證 CPT」,卻說不清這些問題,風險最後不會只留在學校手裡。
這次的通告並沒有馬上關掉 CPT,但它把學校面前的門檻抬高了。過去 DSO 更像是在確認學生有沒有交齊材料;現在每簽一次字,都可能要準備面對 SEVP 的追問。對學生來說,最明顯的變化大概不是 CPT 從此沒有了,而是「學校願意簽」這件事,今後不會再那麼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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