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Yerzat Meirambek

  • 「退籍費用」減價了,從2350到450

    「退籍費用」減價了,從2350到450

    最近不少人都看到一條新聞:放棄美國國籍突然「便宜了很多」。有的說是政策變化,有的說是越來越多人不想要美國身份。但如果往源頭看,這件事其實不是媒體說的,而是美國政府已經正式落地的一項規則。 這次調整的最權威來源,其實不是媒體報導,而是美國國務院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布的最終規則(final rule)。按照這項規則,放棄美國國籍(也就是申請「喪失國籍證明」,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的費用,從原來的 2350美元下調到 450美元,降幅大約80%,並已經正式生效。 很多人看到這裡會有點疑惑:為什麼政府會把這個費用降這麼多?甚至有說法是,這個價格已經低於政府處理成本,也就是說,政府是在「虧錢」處理這些申請。 從官方解釋來看,這次調整其實已經討論了很多年。早在2023年,國務院就表示會重新評估這個費用,但一直沒有真正實施。現在終於正式落地,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過去這個費用被認為過高,對很多想要放棄國籍的人來說,門檻太高。 要知道,美國在一段時間裡,是全球放棄國籍費用最高的國家之一。這個費用是在2015年大幅上漲到2350美元的,當時的理由是處理申請的行政成本增加,以及申請人數明顯上升。而再往前看,其實2010年剛開始收費時,就是450美元,甚至更早之前是免費的。 也就是說,這次調整某種程度上是「回到原點」。不過,費用只是表面,真正讓很多人考慮放棄美國國籍的原因,其實更現實。最常見的一個問題就是稅務。美國是全球少數幾個按照「國籍」徵稅的國家之一,也就是說,只要你是美國公民,不管住在哪個國家,都需要向美國報稅。對於長期生活在海外的人來說,這件事會比較麻煩,尤其是涉及銀行帳戶、投資、公司等情況時,合規成本會更高。 還有一類人,被稱為「意外美國人」(accidental Americans)。他們可能只是因為出生在美國,就自動擁有美國國籍,但實際上一直生活在其他國家,對美國並沒有太多聯繫。這些人往往是在辦理銀行業務、貸款或者投資時,才發現自己需要遵守美國的稅務規則,從而產生困擾。也正是這些群體,多年來一直在推動降低退籍費用。 當然,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現實:費用降低,並不代表流程變簡單了。根據美國國務院的規定,放棄美國國籍依然是一個非常正式、而且相對嚴格的過程。申請人需要親自前往美國駐外使領館,與領事官員進行面談,而且不是一次,而是通常需要多次確認。在過程中,申請人必須反覆聲明:這是自願行為,並且完全理解後果。最終,還需要進行正式宣誓,之後由國務院審核,才會簽發「喪失國籍證明」。整個流程往往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 而且,更關鍵的是後果本身。一旦放棄美國國籍,就意味著你不再是美國公民。以後如果想在美國長期居住、工作,就需要重新申請簽證或移民身份。此外,在某些情況下,還可能涉及稅務清算問題,比如所謂的「退出稅」(exit tax),具體要看個人資產情況。所以從現實角度來看,這並不是一件「因為便宜了就可以隨便做」的事情。450美元只是降低了一個門檻,但整個決定本身依然是非常重大的。 這條政策其實也反映了一個更大的趨勢:在全球化背景下,身份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有人在努力拿到美國身份,也有人在特定情況下選擇放棄。不同的人,面對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活場景。有的人在美國發展,有的人長期在海外生活,有的人需要在多個國家之間做選擇。 對於大多數在美國生活的華人來說,這條消息更多是一個了解政策的窗口,而不是現實選擇。絕大多數人還是在規劃如何拿到綠卡、如何順利入籍,很少會真正走到「放棄國籍」這一步。但它確實提醒我們一件事:身份不僅僅是一個身份,它背後涉及稅務、生活方式、長期規劃等一整套現實問題。

  • 2026年4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2026年4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1)親屬移民綠卡排期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上成年未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74日,目前為2017年5月1日;表B則前進了181日,目前為2018年3月1日。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類別,表A暫無變化;表B目前為current,無需排期。F2-B永久居民的21歲以上成年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72日,目前為2017年5月22日;表B則前進了146日,目前為2017年8月8日。F3公民的已婚子女類別,表A前進了105日,目前為2011年12月22日;表B則前進了123日,目前為2012年11月22日。F4公民的兄弟姐妹類別,表A前進了152日,目前為2008年6月8日;表B前進了75日,目前為2009年5月15日。 2)職業移民綠卡排期 請參見下圖移民局官網截圖,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來說:EB-1傑出人才、研究人員教授、跨國公司主管類別,表A前進了31日,目前為2023年4月1日;表B暫無變化,仍為2023年12月1日。EB-2高等學位專業人才類別,兩表均暫無變化。 EB-3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前進了45日,目前為2021年6月15日;表B暫無變化。EB-4類別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表A前進了365日,目前為2022年7月15日;表B無變化,仍為2023年1月1日。EB-5類別投資移民,表A前進了55日,目前為2019年2月1日;表B則暫無變化,仍為2016年10月1日。

  • SBA宣布外國人將無法申請部分政府擔保貸款

    SBA宣布外國人將無法申請部分政府擔保貸款

    最近,美國聯邦政府在小企業融資政策方面又有了新的調整。2026年3月9日,美國小企業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簡稱SBA)發布了一份新的政策通知,宣布今後外國公民以及非美國公民將不能再申請SBA擔保的小企業貸款。這一消息在創業和華人商業圈裡引起了不少關注,因為SBA貸款一直是很多小企業常見的一種融資渠道。 根據SBA公布的資訊,這項政策主要涉及其 Microloan(微型貸款)項目和 Surety Bond(擔保債券)項目。同時,這一政策其實是對本月早些時候另一項調整的延續。此前SBA已經宣布,如果一家企業全部或部分由外國公民擁有,將無法再申請其最常見的 7(a)貸款和504貸款項目。而這一次的新政策則進一步擴大範圍,基本上把所有SBA擔保貸款都納入限制範圍。按照新規定,未來申請這些貸款的企業主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美國國民,並且主要居住在美國。 SBA局長Kelly Loeffler在發布政策時表示,這項措施的目的,是把有限的政府融資資源優先提供給美國公民。她在聲明中提到,SBA每年的貸款額度都是由國會設定上限的,在資金有限、需求又不斷增長的情況下,政府希望確保這些貸款優先支持「在美國創業和創造就業機會的美國人」。 很多人可能對SBA貸款並不太熟悉。簡單來說,SBA本身並不是直接放貸的銀行,而是由聯邦政府為銀行貸款提供擔保。這樣一來,銀行在向小企業放貸時風險會降低,小企業也更容易獲得資金。因此,這類貸款一直被認為是美國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 根據SBA公布的數據,在2025財政年度,SBA總共批准了大約 8.5萬筆貸款。其中約 3358筆貸款是部分由合法永久居民(也就是綠卡持有人)擁有的企業獲得的,大約佔總數的 4%。雖然比例並不算特別高,但在一些移民創業比較活躍的地區,這類貸款其實並不少見。 SBA方面表示,這項新政策將在正式公布 30天後生效。也就是說,未來在申請這些貸款時,銀行和貸款機構將會對申請人的身份進行更加嚴格的核查。 其實,這並不是SBA最近唯一一次和移民身份相關的政策調整。SBA在聲明中還提到,去年已經開始在貸款項目中加強身份驗證,以防止非法移民獲得相關貸款。同時,該機構還曾宣布計劃將部分SBA辦公室從「庇護城市」(sanctuary cities)遷出,因為這些城市在移民執法問題上與聯邦政府存在分歧。 這些政策調整的背景,其實和美國當前的經濟與移民政策討論有關。一方面,美國政府希望推動本土創業和就業增長;另一方面,在貸款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如何分配資源也成為一個政治和經濟議題。 對於很多在美國創業的華人來說,這條新聞也提醒大家:在美國經營企業時,融資渠道往往會受到政策影響。像SBA貸款這種帶有政府擔保性質的融資項目,通常會受到政策變化的影響比較大。因此,如果企業有融資計劃,最好提前了解相關條件。 當然,這項政策主要影響的是政府擔保貸款,並不意味著外國人或非公民在美國完全無法獲得商業貸款。實際上,美國很多銀行仍然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資產狀況以及信用記錄來提供貸款。只不過,少了政府擔保之後,一些貸款條件可能會更加嚴格。 對於移民創業者來說,美國一直都是一個鼓勵創業的國家。很多移民企業家也是美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與此同時,美國的政策環境確實會隨著政治和經濟情況不斷調整。因此,了解政策變化、提前規劃融資和身份安排,往往會更加穩妥。

  • 蒙哥馬利縣限制 ICE 執法

    蒙哥馬利縣限制 ICE 執法

    最近,美國關於移民執法的一條新聞引起了不少討論。表面上看,這只是一个地方政府開會投票的事情,但背後其實反映出美國這些年在移民問題上的一種現實情況——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時候想法並不一樣。根據 CBS Philadelphia 在 2026 年 3 月 5 日的報導,賓夕法尼亞州蒙哥馬利縣(Montgomery County)的縣委員會通過了一項決議,限制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使用縣政府擁有的物業開展移民執法活動。 簡單來說,就是縣政府的停車場、車庫以及其他公共空間,不能被用作移民執法行動的臨時基地或者行動準備地點,除非得到縣政府特別許可。這項決議最終以 2 比 1 的投票結果通過。支持這項決議的縣委員表示,他們希望當地居民能夠安心使用社區服務,比如去政府機構辦事、去醫院看病或者參加社區活動,而不會因為擔心遇到移民執法行動而產生恐懼。很多地方官員認為,如果執法人員經常在政府大樓附近或公共停車場行動,一些移民家庭可能就會變得非常緊張,甚至不敢再去使用這些公共資源,這樣一來,社區的正常生活就可能受到影響。 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贊成這樣的政策。有些官員認為,雖然保護社區居民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在沒有更多研究和評估之前就採取這樣的措施,可能會帶來其他問題。其實類似的爭議在美國很多地方都在發生。 就在不久前,新澤西州州長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限制聯邦執法人員使用州政府物業來進行移民執法行動,結果美國司法部很快就對這項命令提起訴訟,認為州政府不應該阻礙聯邦政府執行移民法律。美國司法部官員在聲明中表示,各州不能故意干擾聯邦執法部門的行動。從這些事情可以看出來,美國在移民執法問題上其實存在一種長期的拉扯:聯邦政府希望執法更加統一和嚴格,而一些地方政府則更關心社區穩定以及移民群體的日常生活。 很多人看到這樣的新聞時會產生一個誤解,以為只要某個地方政府限制了 ICE 行動,當地就不會再有移民執法了。其實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美國的移民法律是聯邦法律,核心依據仍然是《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這些法律賦予聯邦政府管理移民事務的權力,因此移民執法本身並不會因為地方政策變化而消失。 地方政府能做的更多是決定自己是否提供資源配合,比如是否允許使用地方設施、是否參與某些執法行動等。換句話說,地方政策更多影響的是執法方式,而不是法律本身。這也是為什麼美國不同城市、不同州在移民問題上的氛圍會有很大差別。有些地方對移民執法比較嚴格,而有些地方則更強調社區保護和公共服務。對於生活在美國的很多移民來說,這種差異有時候會讓人有點困惑,一會兒看到新聞說某個地方限制 ICE,一會兒又看到聯邦政府加強執法,好像政策天天在變化。 其實從實際生活的角度來看,最重要的一點並沒有變,那就是移民身份始終是法律問題,而不是政治口號。不管政策怎麼討論,移民法律本身依然在那裡。如果一個人的身份申請、簽證狀態、綠卡或者入籍過程中出現問題,最終還是要按照法律程序來解決。 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比較常見的情況,比如有人聽說某個城市對移民比較友好,於是就覺得身份問題不太重要;也有人因為看到執法新聞就非常緊張,擔心自己隨時會遇到麻煩。其實這兩種想法都不太準確。很多時候,最穩妥的做法反而是提前把自己的身份情況弄清楚,比如簽證是否有效、是否符合綠卡申請條件、家庭成員的身份是否一致等等。如果情況比較複雜,比如曾經有過逾期停留、身份轉換或者其他問題,提前諮詢專業意見往往會更加安心。 美國的移民政策確實會隨著政治環境變化而不斷調整,不同州和城市也可能採取不同做法,但對於普通移民來說,最重要的始終是把自己的身份問題處理好。政策是宏觀的,而生活是具體的。了解規則、提前規劃、在需要的時候尋求專業幫助,往往比盲目擔心或者完全忽視問題要穩妥得多。

  • 美國國土安全部長突然被撤換

    美國國土安全部長突然被撤換

    最近美國政壇又出現了一條和移民政策有關的大新聞。根據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的報導,2026年3月,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撤換國土安全部長 Kristi Noem,並計畫提名來自俄克拉荷馬州的共和黨參議員 Markwayne Mullin 接任這一職位。這一消息是在 Noem 剛剛接受完國會兩天聽證質詢後公布的,引發了不少關注。 很多人看到這條新聞的第一反應可能是:美國政府換一個部長,和普通移民有什麼關係?其實關係還真不小。因為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簡稱 DHS)是美國移民執法體系中最核心的部門之一。像大家熟悉的 ICE(移民與海關執法局)、CBP(海關與邊境保護局)以及 USCIS(移民局),都屬於這個部門。也就是說,誰來領導 DHS,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移民執法的節奏和政策執行方式。 從報導來看,Noem 離職並不是一件突然發生的事情。她在國會聽證會上遭到了來自民主黨和部分共和黨議員的強烈質疑,其中一個爭議比較大的問題是一個價值 2.2 億美元的廣告項目。這個廣告項目主要是向非法居留者宣傳「自願離境」,鼓勵他們主動離開美國。不過,一些議員認為這個項目花費過高,而且效果並不清楚。更尷尬的是,Noem 在聽證會上表示總統事先知情,但特朗普隨後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卻表示自己並沒有批准這一項目,這也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 除了這個廣告項目之外,Noem 在任期間最受爭議的還是移民執法行動。特朗普政府一直強調加強移民執法,包括擴大遣返規模、加強城市執法行動等。而在一些城市的執法過程中,出現了不少抗議甚至衝突。報導提到,在明尼阿波利斯的一次執法行動中,兩名抗議者在衝突中被執法人員射殺,這一事件在當地引發了很大的爭議,也讓 Noem 的領導能力受到越來越多質疑。 當然,也有人支持 Noem 的做法。部分執法人員認為她在推動邊境執法方面非常堅定,一些邊境執法官員甚至公開稱讚她是他們合作過的最強硬的部長之一。但在政治層面,當爭議不斷擴大時,往往就會出現人員調整。美國政府這種「換人不換政策」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 對很多在美國生活的華人來說,這類新聞最大的疑問通常是:換了一個部長,移民政策會不會發生很大變化?從歷史經驗來看,部長更換確實可能帶來一些風格上的變化,比如執法行動是否更加高調、資源分配如何調整等等。但大方向通常不會因為一個人的離開就突然完全改變。因為美國移民政策不僅由行政部門決定,還受到國會、法院以及州政府等多方面因素影響。 更現實的一點是,美國移民政策本身一直都處在爭論中。不同政黨、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群體對移民問題的看法都不一樣。有的人認為應該加強執法,有的人則更強調人道和社區穩定。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新的移民政策討論。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次人事變化其實也說明了一個問題:移民政策在美國政治中佔據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國土安全部是美國政府規模第三大的部門,每年的預算規模非常龐大,同時又直接關係到邊境管理、移民執法以及災害應對等事務。所以一旦在這些問題上出現爭議,往往就會引發很大的政治壓力。 對於普通移民來說,其實沒有必要因為類似新聞而過度緊張。政策層面的變化通常需要時間,而且很多調整最終都會通過法律和程序來落實。真正對個人影響最大的,往往還是自己的身份情況是否穩定、申請材料是否合規、未來規劃是否清晰。畢竟政策會變,但生活還要繼續,而一個穩定清晰的身份規劃,才是讓人在美國安心生活和發展的關鍵。

  • 當市長也可能被「取消國籍」

    當市長也可能被「取消國籍」

    最近,美國移民圈又炸開了鍋。2026年2月20日,USCIS發布消息稱,將對北邁阿密(City of North Miami)前市長Philippe Bien-Aime提起「撤銷入籍」(denaturalization)民事訴訟。這位曾經的民選官員,被指控通過雙重身份、文件欺詐以及虛假婚姻獲取綠卡和美國公民身份。 很多人看到新聞後的第一反應是:「都當上市長了,還能被撤銷國籍?」答案是——可以。 這起案件背後,其實折射出一個更嚴肅的問題:美國公民身份,並不是「一旦拿到就高枕無憂」。如果當初取得身份的過程存在重大欺詐、隱瞞或虛假陳述,即使已經入籍多年,也可能面臨被「翻舊帳」的風險。 今天,我們就結合這起案件,聊聊什麼是「撤銷入籍」,什麼行為會觸發風險,以及普通申請人應該注意哪些法律紅線。 根據USCIS發布的通告,Philippe Bien-Aime(另名 Jean Philippe Janvier)原籍海地。他被指控使用兩套身份獲取移民利益,並最終取得美國公民身份。 案件核心指控包括:他最初以「Jean Philippe Janvier」身份使用調換照片的護照入境美國。2001年,他在該身份下被置於遞解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中,並被下達最終遞解令(final order of removal)。雖然他提出上訴,但隨後撤回上訴,聲稱已返回海地。 實際上,他並未離境,而是改用「Philippe Bien-Aime」的身份,重新申請身份調整,並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但問題在於,該婚姻被指控為虛假婚姻,而且當時他在海地仍有合法婚姻關係存在。隨後,他在身份調整和入籍過程中多次作出虛假陳述,包括否認存在遞解令、否認曾對美國政府作虛假陳述,並隱瞞真實婚姻及家庭情況。2006年,他以Bien-Aime身份成功入籍。 此次,司法部與USCIS依據調查結果向佛羅里達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民事撤銷入籍訴訟。需要說明的是,目前這仍屬於指控階段,被告依法享有無罪推定原則,除非法院最終判決。 很多人並不清楚,美國法律中確實存在「撤銷入籍」制度。其核心法律依據來自《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第340條,即8 U.S.C. §1451。該條款明確規定,如果一個人的入籍是「非法取得」(illegally procured),或者通過「隱瞞重要事實或故意虛假陳述」(concealment of a material fact or by 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獲得,美國政府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法院撤銷其公民身份。 這裡有兩個關鍵點:第一,「非法取得」通常指申請人當時根本不具備入籍資格,例如在法律上不符合連續居住、品行要求,或存在未解決的遞解令。第二,「重要事實的隱瞞或故意虛假陳述」,是實務中最常見的風險來源。如果申請人在入籍或綠卡申請過程中,故意隱瞞重大資訊,而這些資訊如果被知曉,會影響資格審查結果,就可能構成可撤銷基礎。 那麼,又有很多人疑惑:2006年入籍,2026年才追究,隔了20年還可以嗎?答案是可以。撤銷入籍程序在法律上並無明確時效限制。只要政府能夠證明當初取得公民身份存在法定問題,就可以提起訴訟。近年來,美國國土安全部推動所謂「Historic Fingerprint Enrollment Project」,通過比對歷史指紋數據,發現早期系統未整合時遺漏的雙重身份問題。很多舊案因此被重新挖出。 在本案中,正是通過指紋比對發現同一人使用兩套身份申請移民利益。這也提醒大家一個現實問題:移民系統越來越數位化、資料庫越來越互通,過去僥倖「蒙混過關」的操作,在今天未必還能隱藏。 很多人以為,婚姻移民只是「形式問題」。事實上,美國法律對此極為嚴厲。根據INA §204(c)(8 U.S.C. §1154(c)),一旦認定存在婚姻欺詐,未來幾乎不可能再通過婚姻渠道獲得移民利益。同時,根據INA §237(a)(1)(A),如果綠卡是通過欺詐方式取得,也可能構成可遞解事由。 更重要的是,一旦虛假婚姻成為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基礎,那麼後續入籍資格也可能被認定為「非法取得」。在本案中,政府指控婚姻本身無效,因為當事人當時仍處於已有婚姻狀態,這不僅涉及移民法,還可能涉及婚姻法層面的無效問題。 美國入籍申請(N-400)要求申請人宣誓回答所有問題。根據INA §101(f),良好道德品行(good moral character)是入籍的基本要求。故意作虛假陳述,很可能直接影響這一認定。很多人擔心「說了會被拒」,於是選擇不說。可真正的風險在於,一旦未來被查出,當初的隱瞞會被視為故意欺騙,後果遠比當時被拒嚴重得多。…

  • 非法移民竟混進美國監獄成為工作人員

    非法移民竟混進美國監獄成為工作人員

    這幾年,美國移民執法的風向正在發生一個很明顯的變化。過去很多人覺得,只要低調一點、不惹事,身分問題總能拖一拖、混一混,甚至有人鋌而走險透過各種造假方式去申請福利、工作或移民身分。但從近兩年的執法行動來看,聯邦政府正在系統性清查各類移民欺詐行為,而且力度越來越大,範圍也越來越廣。從假婚姻、假身分,到虛假入伍、偽造公民身分,一旦被鎖定調查,後果往往不只是遣返這麼簡單,還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2026年2月,美國移民局聯合國土安全部再次公布了一起極具代表性的案件:一名長期透過造假手段留在美國的非法移民,竟然成功混入明尼蘇達州懲教系統當上了州政府雇員,同時還多次試圖透過虛假材料申請綠卡與公民身分,最終在「Operation Twin Shield」執法行動中被當場抓捕。這起案件不僅震驚了當地社區,也向所有試圖走歪路的人釋放出一個非常明確的訊號——美國移民系統正在進入強監管與高追責時代。 這件事情的主角名叫 Morris Brown,是一名來自利比里亞的45歲男子。根據移民局披露的資訊,他早在2014年就以F-1學生簽證身分進入美國,但很快因為未按規定註冊全日制課程,學生身分在2015年被終止。也就是說,從那一刻起,他就已經失去了在美合法停留資格。然而,他並沒有離境,而是選擇繼續非法滯留,並一步步開始系統性造假。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身分早已失效的情況下,他竟然在2014年加入了賓夕法尼亞州國民警衛隊,隨後又擅自離隊成為 AWOL 逃兵,最終在2022年被軍方抓獲並以「不光彩條件退伍」。正常情況下,這樣的經歷本身就足以對任何移民申請造成致命影響,但他卻在後續申請中刻意隱瞞這段軍旅記錄。 2020年,他試圖透過「利比里亞難民移民公平法案」(Liberian Refugee Immigration Fairness, LRIF)申請綠卡。這一項目原本是國會為特定歷史背景下滯留美國的利比里亞公民提供合法身分通道,但法律前提是申請人必須如實披露個人經歷並符合資格要求。然而移民局在審理中發現他存在多項重大虛假陳述,包括隱瞞軍隊服役經歷,以及在文件中謊稱自己是美國公民,最終直接拒絕了他的綠卡申請。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並沒有讓他收手。到了2024年,他竟然再次嘗試以「曾服兵役」為由申請美國公民身分。根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簡稱 INA)第328條和第329條,確實存在透過榮譽服役加速入籍的特殊通道,但前提必須是合法身分、真實服役記錄以及符合道德品格要求。而偽造身分、非法滯留、欺詐行為本身,就已經徹底排除了這種資格。 正是在移民局對其入籍申請進行深入審查時,調查人員發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透過 Operation Twin Shield 專項執法行動,移民官不僅掌握了其多次虛假陳述與潛在假婚姻證據,還發現他竟然以「美國公民」身分成功入職明尼蘇達州懲教系統,成為州政府的監獄工作人員。換句話說,一名沒有任何合法身分的人,透過偽造公民身分文件,直接進入了公共安全系統內部工作。 這一行為已經不只是移民違規,而是觸及多項聯邦重罪。最終,移民局將案件正式移交給 ICE 執法部門,Brown 於2026年1月在明尼阿波利斯被當場逮捕,目前正面臨遣返程序及可能的刑事指控。移民局局長 Joseph Edlow 在新聞發布中直言,這名當事人幾乎「用盡了所有能想到的手段」試圖繼續留在美國,而聯邦政府將動用一切法律工具追究其責任。 從這起案件可以清楚看到,美國移民執法已經不再是過去那種被動審核材料的模式,而是開始主動透過跨部門數據比對、專項行動、深度背景調查,系統性挖掘潛在欺詐行為。這種趨勢在近幾年尤為明顯,無論是婚姻移民、庇護申請、工作簽證,還是入籍程序,審查強度都在持續升級。 很多人至今仍抱著僥倖心理,覺得只要材料「看起來差不多」,就能混過去。但現實是,一旦被認定存在欺詐意圖,不僅當前申請會被拒,未來幾乎所有移民路徑都會被徹底封死,甚至還可能留下刑事記錄。也正因為如此,越來越多真實合規的申請人開始意識到,走正規法律路徑,比任何所謂「捷徑」都更重要。 它也再次提醒所有在美華人群體,無論是申請簽證、綠卡還是入籍,每一個細節都必須真實、合規、經得起長期核查。短期走捷徑,換來的往往是長期高風險。 華明勝律師事務所長期專注美國移民法律事務,涵蓋身分調整、婚姻移民、工作簽證、綠卡規劃及入籍申請等多個領域,始終堅持以合規為核心,為客戶制定可持續、低風險的移民方案。我們深知每一份申請背後都關乎家庭未來與人生規劃,因此在策略設計上不僅追求成功率,更注重長期安全性。 如果您正在申請美國身分,或者曾經有過複雜移民經歷,擔心歷史問題影響未來規劃,儘早諮詢專業移民律師進行系統評估,往往能提前規避重大風險,避免在關鍵階段被「一票否決」。

  • 2026年3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2026年3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1)親屬移民綠卡排期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類別、F2-B 永久居民的成年子女類別、F3 公民的已婚子女類別,以及 F4 公民的兄弟姐妹類別,表 A、表 B 均暫無變化。 F2-A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類別,表 A 暫無變化;表 B 前進了 32 日,目前為 2026 年 2 月 22 日。 2)職業移民綠卡排期請參見下圖移民局官網截圖,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來說: EB-2 高等學位專業人才類別,以及 EB-3 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暫無變化。 EB-1 傑出人才、研究人員教授、跨國公司主管類別,表 A 前進了 29 日,目前為 2023 年 3 月 1 日;表 B 前進了 123 日,目前為 2023 年 12 月 1 日。 EB-4 類別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表 A 前進了…

  • 2026財年H-2B補充名額已達上限

    2026財年H-2B補充名額已達上限

    今年年初,相信很多美國企業主都有一種相似的焦慮感:生意明明在恢復,人卻越來越難找。尤其是餐飲、酒店、度假村、園藝、建築輔助等行業,旺季一臨近,用工缺口立刻被放大。 就在這種背景下,美國移民局在2026年2月公布了一則重要公告,確認2026財年首輪回流工人H-2B補充名額已經全部用盡,而且由於申請數量遠超配額,移民局不得不啟動電腦隨機抽籤系統來分配簽證。這一輪額外開放的18,490個名額原本是為了幫助曾經來美工作的熟練工人快速回歸,適用於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開工的崗位,但短短幾天內就被搶光,最終2月6日成為最後接收申請的日期,而2月13日移民局正式完成抽籤篩選。這一結果其實並不令人意外,卻再次清楚地告訴市場一個現實:H-2B已經徹底進入「名額競爭時代」,不再是準備好材料就能順利獲批的通道。 很多企業直到親身經歷過名額用盡,才意識到美國季節性用工問題已經發生了結構性變化。過去十幾年裡,美國本土勞動力對體力型、服務型、季節性崗位的參與度持續下降,而旅遊業恢復、基礎設施建設增加、農業與加工行業擴張,卻讓對短期工人的需求節節攀升。H-2B簽證本來就是為解決這種臨時性勞動力短缺而設立的非移民工作簽證,但國會設定的年度基礎配額始終有限,即使國土安全部通過臨時最終規則不斷追加補充名額,依然無法滿足真實市場需求。這也是為什麼每年補充名額一開放,都會迅速被搶空,並越來越頻繁地觸發隨機抽籤。 在實際操作中,越來越多雇主發現,H-2B早已不只是填表遞件的問題,而是一整套時間管理與風險規劃工程。勞工認證的啟動時間、崗位季節性證明的邏輯構建、回流工人資格的篩選、補充名額窗口的判斷,任何一個環節延誤,都可能直接導致整個旺季無工可用。尤其在抽籤機制成為常態的情況下,企業如果只準備一套申請方案,一旦落選往往意味著整季計劃被迫取消,對營收影響遠超簽證成本本身。正因如此,許多企業開始將H-2B用工視為長期戰略安排,而不是臨時救火方案。 對於已經在使用H-2B員工的雇主來說,現在最重要的不再是問還能不能申請,而是如何提前鎖定回流工人資格,如何優化申請時間線,如何降低抽籤帶來的經營風險;對於曾經持H-2B來美工作的工人而言,也同樣需要規劃好每一輪申請節奏,避免錯失關鍵窗口。越早進入規劃軌道,成功概率就越高。 移民政策從來都在變化,但規律始終存在:準備越早的人,越能在競爭中佔據主動。H-2B從「走流程」轉變為「拼策略」,正是當下美國用工市場最真實的縮影。如果您的企業正面臨季節性勞動力短缺問題,或已經經歷過名額用盡、抽籤落選帶來的損失,盡早尋求專業移民律師團隊的系統規劃,往往能大幅降低風險、提高成功率。華明勝律師事務所長期專注美國工作簽證與企業用工解決方案,緊跟各類政策變化,結合實際審批趨勢,為企業和個人制定更穩妥可行的簽證路徑。在簽證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專業規劃往往就是決定旺季成敗的關鍵因素。

  • 11人因假結婚遭聯邦檢方指控

    11人因假結婚遭聯邦檢方指控

    很多人談到「結婚移民」時,腦海裡浮現的往往是跨國戀愛、家庭團聚,或者通過婚姻走向穩定身份的故事。但在現實中,也有人試圖用婚姻這條路徑「走捷徑」,甚至演變成有組織的造假行為,而最近美國移民局公布的一起案件,就再次把這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帶到了公眾視野中。 2026年2月,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布消息稱,在其協助調查下,聯邦檢方已經對11人提起刑事起訴,指控他們涉嫌參與一項涉及婚姻造假和行賄的聯邦陰謀案件。根據起訴書內容,這些人被指控長期招募美國公民,優先選擇軍人或退役軍人,與希望規避移民法律的中國公民進行「假結婚」,從而協助對方獲取美國永久居民身份,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綠卡。 案件涉及的假結婚行為並不集中在一個城市,而是橫跨多個州,包括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紐約、康涅狄格州以及內華達州等地。為了讓這些婚姻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看起來「真實可信」,組織者會安排雙方拍攝大量合照,用於提交給移民局,營造出感情穩定、關係親密的假象。這些材料在形式上與普通合法夫妻提交的證據非常相似,但實際上背後卻是事先設計好的移民騙局。 根據起訴文件描述,這個團伙甚至設計了一套付款流程,美國公民一方在結婚時會先收到一筆現金報酬,當中國籍一方成功獲得合法移民身份後再支付第二筆款項,等到雙方離婚時再支付最後一筆費用。也就是說,這些所謂的「婚姻」從一開始就被規劃為一場帶有明確時間表的交易。 起訴書中還提到,其中兩名涉案人員與2024年8月在傑克遜維爾發生的一起假結婚事件直接相關。此外,在關聯案件中,已有四名前美國海軍服役人員對涉及同一計劃的相關指控認罪,目前仍在等待法院宣判。除了婚姻造假,這起案件還牽扯出更嚴重的指控。起訴書稱,其中三名涉案人員涉嫌合謀賄賂一名公職人員,具體細節已在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布的新聞稿中披露。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美國司法程序,起訴僅代表正式指控,所有被告在法院判決前都依法推定無罪。 這起案件由多部門聯合調查,包括國土安全調查局(HSI)、海軍刑事調查局(NCIS)、聯邦調查局(FBI)以及USCIS本身,並由聯邦檢察官團隊負責起訴。USCIS同時在公告中提醒公眾,如發現疑似移民福利欺詐行為,可通過官方舉報渠道提交線索。 從表面看,這似乎只是又一起移民造假案件,但實際上,這類婚姻欺詐在美國移民體系中並不罕見。由於婚姻一直是獲取綠卡的重要合法途徑之一,移民部門長期將其列為重點審查領域。無論是面談問題設計、證據核查,還是背景調查,很多制度本身正是為了防範類似虛假關係的出現。 對普通移民家庭而言,這類新聞也再次提醒一個現實情況:婚姻移民在法律上是一條非常嚴肅的路徑,它的核心前提始終是真實關係和真實生活,而不是文件包裝。任何以金錢交換身份、事先約定離婚的安排,在法律層面都會被視為欺詐行為,一旦被查實,後果往往遠遠超過很多人最初的想像。 目前,這起涉及11人的案件仍處於司法程序初期階段,相關事實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確認。隨著調查深入,是否會牽出更多涉案人員或類似案件,也有待後續公開資訊披露。 我們將持續關注美國移民領域涉及身份審核、欺詐調查及執法動態的最新進展,並在有權威更新時為讀者進行整理說明,歡迎持續關注本公眾號,了解更多與移民政策及法律實務相關的最新資訊。

  • 「美國暫停中國移民簽證」消息從何而來?

    「美國暫停中國移民簽證」消息從何而來?

    近日,一則關於「美國暫停受理來自中國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消息在網路上被頻繁轉發,不少正在準備辦理移民簽證的人因此感到緊張,也有讀者陸續向我們諮詢,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目前看到的資訊顯示,這一討論主要源自簽證預約系統 USTravelDocs 頁面中的一段提示內容。有申請人在登入系統時看到:自 2026 年 1 月 21 日起,美國將暫停向部分國家公民簽發移民簽證,而其中出現了「including China」的字樣,因此引發了較多猜測與傳播。 這類消息之所以容易引發關注,其實也不難理解。過去幾年,美國移民政策變化較多,每當出現「暫停」「限制」這類關鍵詞時,都會迅速牽動正在排期、準備面試,或已經投入大量時間與成本的申請人情緒。 不過,從目前能夠查到的公開資料來看,情況並沒有網路上傳播得那麼明確。 今年年初,美國方面確實公布過一項與移民簽證相關的政策調整,涉及對部分國家公民的移民簽證發放進行階段性暫停,理由與公共福利依賴風險評估有關。這項政策本身是存在的,也確實影響到一批國家的申請人。但在公開可查的國家名單中,並沒有看到中國被明確列入其中。 在這樣的背景下,當有人在系統頁面看到「including China」的表述時,自然會聯想到中國是否也被納入暫停範圍。但需要注意的是,類似預約系統中的提示內容,有時屬於統一模板,或在資訊更新過程中存在不同步的情況,並不能直接等同於正式政策文件。 這些年類似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政策本身存在,但在傳播過程中被簡化或放大,很容易形成「馬上全面收緊」的印象。而移民本身牽涉到身分、工作與家庭安排,一點風吹草動都會讓人格外敏感。 在尚未看到正式政策文件更新之前,僅憑系統頁面中的一段提示,並不足以判斷中國是否已被納入暫停範圍。對正在推進申請的人來說,過早改變安排,反而可能增加不必要的不確定性。 目前來看,申請流程整體仍在正常進行,尚未看到明確資料顯示中國被正式列入暫停簽證發放的國家範圍。後續是否會出現新的調整,仍需要持續關注美國官方的進一步資訊。 我們也會持續留意相關政策與實際執行情況的變化。如有明確更新,將第一時間為大家整理說明,幫助大家更清楚地判斷接下來的安排。 更多內容或預約諮詢歡迎訪問:Greencard888.com 或撥打我們的免費諮詢電話:626-788-5671

  • DHS 最新回應「行政逮捕令」

    DHS 最新回應「行政逮捕令」

    最近一段時間,美國移民執法相關話題頻繁出現在新聞中,從遣返行動、ICE 執法衝突,到罰款訴訟和邊境管理措施,都引發了社會各界的持續關注。2026 年 2 月 4 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了一份官方說明,對媒體關於行政逮捕令(administrative warrants)的使用,以及美國公眾是否支持當前移民執法政策的問題進行了集中回應。這份聲明主要圍繞兩個方面展開:一是行政逮捕令在移民執法中的法律基礎,二是近期民意調查所反映的公眾態度。 在聲明中,DHS 表示,部分媒體將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使用行政逮捕令進入非法移民住所實施逮捕描述為「違反憲法第四修正案」,這一說法並不準確。根據 DHS 的說明,行政逮捕令(通常指 I-205 表格)適用於已經經過移民法庭審理,並由移民法官作出最終遞解出境裁定(final order of removal)的人員。 也就是說,在簽發行政逮捕令之前,當事人已經經歷了移民法庭程序,有機會陳述自身情況,並接受司法裁決。執法人員在此基礎上認定存在「合理理由」(probable cause),從而執行逮捕行動。 DHS 指出,美國法律長期認可在移民執法中使用行政逮捕令這一做法,並強調最高法院在歷史判例中曾確認,對可被遣返的外國人實施行政拘捕具有法律依據。例如在 Abel v. United States(1960 年) 一案中,法院認可行政拘捕在移民執法中的合理性。 此外,DHS 還提到,部分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也承認,在合理情況下,行政逮捕令可以用於進入住所抓捕已被下達最終遞解令的人員,其核心判斷標準是「是否合理」。在聲明中,DHS 還回顧了過去部分時期移民執法中存在的實際操作限制。由於移民法律體系並未設立獲取司法逮捕令的專門機制,部分時期 ICE 執法人員被要求即便持有行政逮捕令,也不能進入當事人住所,只能在戶外實施逮捕。 DHS 表示,這種做法在現實中形成了執法困難,一些被下達遞解令的人員選擇長期滯留住所,等待執法人員離開,從而規避執行程序。在川普第二任期開始後,國土安全部對相關執法方式進行了調整,強調按照現行法律恢復行政逮捕令在執行遞解出境中的作用。 除了法律層面的說明,DHS 在公告中還回應了「美國公眾是否支持移民執法」的討論,並引用了近期多項民意調查結果。 根據 DHS 提供的數據:在民調中,約七成以上受訪者認為非法入境屬於違法行為,超過六成支持遣返無合法身分移民,同時多數受訪者反對削減 ICE 經費,並支持 ICE 繼續執行移民法律。 在 Harvard/Harris 民調中,約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表示支持州和地方政府配合 ICE 遣返涉及犯罪的非法移民,並支持地方監獄將相關人員移交給 ICE。此外,Harper Polling 的調查數據顯示,對川普總統及國土安全部長 Kristi Noem 的執法策略支持率較高。DHS 表示,這些民調結果反映出公眾對當前移民執法政策的廣泛支持,與部分媒體呈現的輿論印象存在差異。…

  • 因未按要求離境被起訴近百萬美元

    因未按要求離境被起訴近百萬美元

    最近,美國移民領域出現了一類不太常見的新聞:聯邦政府開始透過法院,對部分未按要求離境的移民提起訴訟,追討高額罰款。其中一宗發生在維吉尼亞州的案件,因涉及金額接近 100 萬美元,在媒體報導後引起了較多關注。本文將基於公開資訊,簡要梳理這起案件的基本情況,以及目前外界已知的一些背景。 根據媒體報導,特朗普政府近期在維吉尼亞州里士滿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對象是一名居住在當地的女性 Marta Alicia Ramirez Veliz。政府方面在訴狀中稱,該名女性在移民案件中敗訴後,被要求離開美國,但在隨後三年多時間裡並未離境。因此,政府要求法院判令她支付 941,114 美元,並附帶利息。 報導指出,這一金額是透過「按天計算」的方式得出的。政府認為,在移民上訴委員會於 2022 年駁回其上訴後,到移民執法部門正式向其發送罰款帳單之間,累計 943 天未離境,並按每天 998 美元計算罰款。截至目前,公開報導中尚未披露當事人對該訴訟的回應或具體抗辯內容。 需要說明的是,這類罰款並非完全新設立的制度。根據公開資料,美國國會早在 1996 年就通過法律,授權政府可以對「未按要求自行離境」的移民施加民事罰款。但在之後的多年中,這一規定很少被大規模使用。 在特朗普第一個任期內,移民執法部門曾嘗試向部分移民發出罰款帳單,但當時罰款金額普遍較低,也很少透過法院訴訟來強制執行。在拜登政府時期,這一做法被暫停。國土安全部當時表示,未發現罰款措施能夠明顯促使當事人離境。 在特朗普開啟第二任期後,移民執法政策出現調整。根據媒體報導,政府透過行政命令,指示移民部門重新啟用罰款機制,並建立新的流程,使罰款可以更快、更大規模地發出。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夏天,移民執法部門已向未按要求離境的人員發出數萬筆罰款通知,涉及金額累計達到數十億美元。其中一部分案件,已經進入法院訴訟階段。除了維吉尼亞州這起近百萬美元的案件外,媒體還報導了發生在佛羅里達州、加州和德州的類似訴訟,涉及金額從數千美元到數十萬美元不等。 政府方面此前公開表示,相關措施是為了更有效地執行現有移民法律,並強調「法律本身需要透過實際後果來落實」。與此同時,一些移民權益組織和法律團體對罰款規模和執行方式提出質疑,認為部分罰款金額與當事人的實際經濟狀況存在較大差距,並對程序是否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提出疑問。 目前,針對罰款機制的相關訴訟仍在法院審理中,尚未形成最終結論。從目前公開資訊來看,這起維吉尼亞州的案件,並不只是一個孤立事件,而是近期移民執法方式變化的一部分。 對於普通公眾而言,這類案件的出現,意味著政府正在重新啟用並強化一項長期存在但此前較少被使用的法律工具。至於這些罰款在實務中會如何執行、最終會產生怎樣的效果,仍有待後續案件和法院裁決進一步明確。 目前,這類移民罰款訴訟仍在不同州的聯邦法院陸續推進中,相關案件的處理結果、執行方式以及是否會出現進一步調整,仍有待後續資訊逐步披露。隨著政策落實的推進,相關做法也可能繼續演變。我們將持續關注美國移民領域的最新動態,並在有權威更新或明確進展時,第一時間進行客觀整理與說明,方便讀者及時了解背景和變化情況。歡迎持續關注本公眾號的後續更新。

  • 3 月 4 日正式開啟新一季的 H-1B 註冊

    3 月 4 日正式開啟新一季的 H-1B 註冊

    每年一到春天,美國的許多留學生、外籍打工人,以及他們的雇主,都會不約而同地進入一種「集體緊張」的狀態。電子郵件開始頻繁刷新,HR 變得比平時更忙,微信群裡每天都有人問:「你們公司今年還幫辦 H-1B 嗎?」、「註冊費是不是又漲了?」、「今年會不會更難中?」對很多人來說,H-1B 不只是一個簽證名稱,而是工作、身份、生活連續性的關鍵節點。 2026 年 1 月 30 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正式發布公告:FY 2027 年度 H-1B 名額的初始註冊期,將於 2026 年 3 月 4 日中午(美東時間)開啟,並持續到 3 月 19 日中午。這意味著,新一輪 H-1B 週期,已經正式拉開序幕。 但與往年相比,今年的 H-1B 註冊季,確實多了不少「新變量」。從時間安排來看,流程本身並不陌生。3 月 4 日到 3 月 19 日之間,雇主或其律師需要透過 USCIS 線上帳戶(USCIS online account),為每一位受益人完成電子註冊,並繳納每人 215 美元的註冊費。 這裡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雇主之前沒有 USCIS 的組織帳戶(organizational account),必須提前建立。律師可以提前把公司客戶加進系統,但真正填寫受益人資訊、提交註冊和繳費,必須等到 3 月 4 日系統正式開放之後。註冊期結束後,USCIS 才會進行抽選,並計畫在 2026 年 3…

  • 1 月 21 日起這些國家的「移民簽證」暫停發放?

    1 月 21 日起這些國家的「移民簽證」暫停發放?

    最近如果大家有在關注移民新聞,應該會有一種感覺:怎麼每隔幾天就來一個「讓人心裡一緊」的更新。有人在準備帶父母來美國團聚,材料都遞交了;有人配偶在海外等移民簽證,機票都看好了;還有人職業移民走領館程序,好不容易排到面談,連體檢、無犯罪證明都做完了,結果刷到一句話:「暫停發放移民簽證。」 很多人的第一反應不是憤怒,而是那種更真實的情緒——「我是不是白忙了?」「我的案子會不會直接被停掉?」「到底哪些人會受影響?」「旅遊簽證還能辦嗎?」 這次引發討論的內容,來自美國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的官網更新,標題非常直白:Immigrant Visa Processing Updates for Nationalities at High Risk of Public Benefits Usage,最後更新時間是 2026 年 1 月 14 日。 它說的不是「傳言」,而是一份擺在官網上的正式資訊,所以我們很有必要把它講明白,尤其是給正在辦身份、等綠卡、等團聚的家庭一個清晰的心理預期。 這次國務院說得很明確:從 2026 年 1 月 21 日起,會對一批國家的「移民簽證申請人」暫停發放移民簽證。這裡最重要的點是:暫停的是「發簽證」這一步,不是暫停遞交材料,也不是暫停去面談。 很多人看到「pause」就以為是全面停擺,其實官方 FAQ 寫得很直白:受影響國家的申請人仍然可以遞交簽證申請,也可以參加面談,領館也會繼續安排面談時間,但在暫停期間,不會給這些國籍申請人發放移民簽證。 所以它最像是——所有關卡都能跑,但最後那張「過關通行證」先不給發。這種狀態,才是最折磨人的,因為它會直接打亂很多人的生活安排:工作怎麼安排?孩子學區怎麼銜接?房子怎麼搬?家人怎麼團聚?很多計畫會瞬間變成未知數。 在官網說明中,美國國務院提到特朗普總統的立場是:移民必須經濟自給自足,不應成為美國納稅人的負擔。國務院正在對政策、法規、指引進行審查,確保來自這些「高風險國家」的移民不會在美國使用福利或成為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 「public charge(公共負擔)」這個詞其實在移民法歷史裡並不陌生,很多人以前填 DS-260、I-864,或者做移民體檢、面談時,也聽過這個方向的審查。 但這次讓大家緊張的原因在於:它不是針對某一個人「財務不夠」,而是直接以「國籍名單」做暫停處理,範圍一下子拉得非常大。 國務院列出的國家非常多,包括亞洲、中東、非洲、加勒比、歐洲部分地區都涵蓋到了。名單裡能看到 Afghanistan、Bangladesh、Pakistan、Iran、Iraq、Russia、Haiti、Nigeria、Somalia、Yemen 等等,總計 75 個國家和地區。 媒體方面,《華盛頓郵報》也提到,這項暫停將影響大量合法移民申請人,特別是來自非洲、加勒比和中東地區的人群。《金融時報》則強調,它主要針對移民簽證,而不是短期訪客簽證。 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內,很多時候會聽到兩條路:一種是「人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另一種是「人在海外走領館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 這次的暫停重點打在第二條路上——移民簽證發放本來就是領館流程的最後一步。 所以受影響最明顯的,是那些在海外等待配偶移民簽證的人,已經在倒數團聚;那些父母、孩子在海外排到面談的人,可能已經在準備打包行李;那些職業移民選擇領館程序的人,原本希望更快入境拿綠卡。他們現在面臨的共同點是:面談可能繼續、流程可能繼續,但簽證可能不發。 說實話,這句話背後全是現實成本。因為大家都不是「想去就去」,要請假、要訂機票、要住飯店、要準備體檢、要做公證,很多家庭還要跨城、跨國折騰。 但國務院…

  • USCIS 又又又漲價了

    USCIS 又又又漲價了

    如果您這幾年在美國辦過身分,大概率已經有一種感覺:移民局的費用,幾乎只漲不跌。從 I-485、I-130 的全面調價,到各類附加費用的細分,再到等待時間越來越長,很多申請人已經逐漸習慣了一個現實——在美國辦身分,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都在同步上升。就在 2026 年剛開始,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DHS)又發布了一項新規:USCIS 的加急審理(Premium Processing)費用,將從 2026 年 3 月 1 日起全面上調。 什麼是加急審理?為什麼這麼多人離不開它? 對很多剛來美國的人來說,「Premium Processing」聽起來像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選項。但只要您真的經歷過身分轉換、工作銜接、OPT 或 H-1B 等關鍵節點,就會明白:加急審理,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快,而是為了不出問題。 舉個很生活化的例子。H-1B 轉換身分,工作已經開始了,但批覆遲遲不下來;L-1、O-1 續簽在即,出差計畫卡在時間線上;EB-1、NIW 的 I-140 如果遲遲不批,後續的 I-485 根本沒法動。在這些情況下,加急審理往往不是「錦上添花」,而是維持生活和工作的關鍵工具。 這次漲價,USCIS 給出的理由是什麼? 根據 DHS 在 2026 年 1 月 9 日發布的最終規則,這次加急費用上調,主要依據來自《USCIS 穩定法案》(USCIS Stabilization Act)。該法案明確授權 DHS:每兩年可以根據通膨情況,對加急審理費用進行調整,以維持服務的「實際購買力」。換句話說,官方的邏輯是:不是我們想多收錢,而是錢「不值錢了」。 USCIS 也在公告中表示,這部分新增收入將用於維持加急服務本身、改善審理流程、應對積壓案件,以及支援整體的移民和入籍審理工作。從制度層面看,這個說法並不突兀;但站在申請人的角度,感受往往完全不同。 具體漲了多少?哪些人會被直接影響? 從 2026 年 3 月 1 日開始,只要您的加急申請郵戳日期在這一天或之後,就必須使用新費用標準。哪怕您材料已經準備好,只要沒寄出,就會被新規則覆蓋。這次調整涉及的表格,其實覆蓋了絕大多數常見身分類型。…

  • 2026年2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2026年2月的綠卡排期狀況

    1)親屬移民綠卡排期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F1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類別、F2-B永久居民的成年子女類別、F3公民的已婚子女類別,以及F4公民的兄弟姊妹類別,表A、表B均暫無變化。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類別,表A暫無變化;表B前進了32日,目前為2026年1月22日。 2)職業移民綠卡排期請參見下圖移民局官網截圖,對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來說:EB-1傑出人才、研究人員教授、跨國公司主管類別,表A暫無變化;表B倒退15日,目前為2023年8月1日。EB-2高等學位專業人才類別、EB-3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EB-4類別技術勞工及專業人士類別、EB-5類別投資移民皆無變化。

  • 明尼蘇達 ICE 槍擊致美國公民死亡:一場執法衝突延伸到「酒店拒住」爭議

    明尼蘇達 ICE 槍擊致美國公民死亡:一場執法衝突延伸到「酒店拒住」爭議

    很多人平時聽到 ICE(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這幾個字,第一反應往往是「移民執法」「身份問題」「遣返」。它好像只會出現在移民律師的工作裡,或者出現在新聞裡那些離自己很遠的場景裡。但 2026 年 1 月,明尼蘇達州發生的一起槍擊事件,讓不少人第一次意識到:移民執法並不只是政策和文件,它也可能直接進入街頭、社區,甚至演變成公共安全事件,並在短時間內引發全國範圍的爭議與情緒對立。 根據路透社的報導,一名美國公民 Renée Good(報導描述其為明尼蘇達州的一位母親)在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於 2026 年 1 月 7 日被 ICE 官員開槍擊中並死亡。路透社在報導中提到,現場存在影片畫面顯示,涉事 ICE 官員向車輛開槍。 事件發生後,關於「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會開槍」「是否屬於執法自衛」等問題,迅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路透社的報導提到,特朗普政府對該事件的敘述在不同階段出現不同表述,並在報導中出現「自衛」相關說法。 與此同時,不同媒體也引用了家屬或現場相關人員的說法。PBS 的報導中提到,受害者家屬公開表達了對事件的震驚與不滿,並在講話中強調,他們當時只是以較為非武裝的方式表達立場,而聯邦執法人員是持槍在場。 由於事件具有高度敏感性,且涉及執法現場的判斷與使用武力的正當性問題,外界對資訊透明度與調查進度也持續關注。在槍擊事件發生後,社交媒體上出現了大量碎片化資訊、現場片段和討論內容,有些來自媒體帳號,有些來自個人用戶,傳播速度很快,也不斷推動輿論升溫。 而在眾多傳播內容中,「影片」成為最具影響力的資訊來源之一。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報導提到,一段新的影片在社交媒體上出現並被轉發,該影片來自涉事 ICE 官員的視角畫面。由於不同來源的影片片段可能存在拍攝角度、時間點和剪輯方式差異,公眾對同一事件的理解也更容易出現分歧。 緊接著,這起槍擊致死事件並沒有隨著時間推移迅速降溫。相反,多家媒體報導顯示,當地局勢在之後仍然緊張。華盛頓郵報的報導提到,在此後的執法行動中,又發生聯邦執法人員開槍導致人員受傷的情況(報導描述為「shoot in the leg」)。《衛報》的報導也提到類似後續衝突,並指出官方說法與外界可核驗資訊之間仍存在需要進一步澄清之處。 在這種背景下,圍繞 ICE 在明尼蘇達州的執法部署、行動方式,以及對特定社區的影響討論,也被更多人重新放到檯面上。報導提到,聯邦政府近期曾將明尼蘇達州的部分移民社區描述為涉嫌大規模欺詐調查重點區域;而移民權益倡導者則認為,這類調查可能被用作擴大執法行動的理由,從而對特定族裔群體造成更廣泛影響。 在槍擊事件持續發酵的過程中,另一個看似「不相關」的話題也進入了公眾視野:ICE 執法人員在當地的住宿問題。 根據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表示,明尼蘇達州一家希爾頓旗下酒店曾取消 ICE 官員使用官方政府郵箱和政府協議價訂下的房間,並在溝通郵件中表示不允許 ICE 人員入住。這一舉動迅速引發兩極反應,有人稱讚酒店做法,也有人認為這是對執法人員的歧視和不當對待。 希爾頓品牌方隨後公開回應稱,該酒店為獨立擁有與營運,相關行為「不代表希爾頓價值觀」,並強調希爾頓的立場是旗下酒店「對所有人開放」,不容忍任何形式的歧視。希爾頓還表示正在與該酒店溝通處理,並確保受影響住客得到妥善安排。 事件曝光後,社交媒體的討論進一步擴大,甚至出現人們集中在評論區給酒店打出極端評分的情況。報導提到,該酒店在 Google Reviews 上出現大量一星與五星評價交錯的現象,評價內容完全相反:有人批評酒店「不愛國」,有人稱其「拒絕配合 ICE 是正確的」。 從公開資訊來看,這兩起事件雖然性質不同,一個是涉及生命後果的槍擊致死事件,一個是商業住宿服務爭議,但它們在輿論場中被緊密連結在一起。原因在於,它們都發生在同一個社會緊張環境下,也都圍繞「ICE 在當地是否應當被支持、配合或抵制」這一更宏觀的問題展開。 截至目前,關於槍擊事件的調查和法律程序仍在推進中。對於公眾而言,這類事件的細節往往需要更長時間才能透過調查報告、法院文件或更多可信證據逐步釐清,而在此之前,各方基於不同立場與不同資訊來源形成的評價,也會持續在媒體與社交平台上出現。

  • 特朗普「金卡」網站正式上線:百萬美元換綠卡是真的嗎?

    特朗普「金卡」網站正式上線:百萬美元換綠卡是真的嗎?

    最近一個移民圈熱議的話題,就是美國政府正式上線了一個名為 TrumpCard.gov 的官方網站,接受所謂「特朗普金卡」(Trump Gold Card)簽證計畫的申請。這件事看起來好像突然出現,但其實它是今年特朗普政府移民政策的一個重大動作之一。對於很多有意移民美國的華人家庭而言,這項新聞既令人好奇,又充滿疑問:這是真的嗎?究竟要怎麼申請?比傳統移民快多少?有沒有法律風險? 簡要地說,根據官方消息,這個由美國政府推出的平台確實已經開始接受申請,並明確提出了所謂「金卡」移民計畫的基本框架。造訪官方網站 TrumpCard.gov 可以看到申請通道已經開放,申請人可以在上面填寫基本資訊並支付必要的費用以開始整個流程。這個計畫的核心思路,是讓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和「能夠為美國帶來實質貢獻」的外籍人士,透過高額捐款和背景審查換取美國的永久居住權(也就是類似綠卡的身分)——這一點與傳統的 EB-5 投資移民計畫有很大的差別。 特朗普政府把這個專案稱作「金卡移民計畫」,並於 12 月 10 日正式宣布推出。媒體報導顯示,這個計畫目前主要分為個人版與企業版。個人申請者需要首先在 TrumpCard.gov 支付一筆 1.5 萬美元不可退還的申請處理費,之後如果通過了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的安全與背景審查,再支付 100 萬美元的「捐贈」(部分媒體與官方資訊也使用「貢獻(gift)」這樣的措辭),即可獲得一種具有合法永久居留權的身分。企業版則要求每名受益員工支付 200 萬美元的捐贈,並可能還包括維護和轉移費用。 從外媒和官方文件可以看到,特朗普政府宣傳這個計畫是為了吸引全球最優秀、最具潛力的專業人才,希望這些人在美國工作、生活並做出貢獻。而這種「捐贈換身分」的方式,可以被視為傳統 EB-5 投資移民之外的一條新路徑。與 EB-5 需要創造或保留至少十個美國就業機會不同,「金卡」並不要求申請人必須在美國投入實際的商業專案或直接創造就業,只要符合背景審查、資金來源合法,並願意支付高額的「貢獻」,就有機會透過這個管道獲得合法居留。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目前這個「金卡計畫」是以行政命令和政策措施推出的,但其長期合法性與實施細節仍然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傳統的移民簽證類別,例如職業移民 EB-1、EB-2 等,是基於《移民與國籍法》中的具體法條,並由國會授權設立。而「金卡計畫」雖然已經發布了專用表格 I-140G(用於申請黃金卡專案的移民請願)以及官方網站,但從法律框架來看,是否需要國會進一步授權或修法,仍然存在爭議。多位法律專家在媒體上指出,這種將高額捐款與永久居留掛鉤的做法,可能會在法律上受到挑戰,因為移民配額與簽證類別的設定,本應由國會立法,而非僅由行政部門透過行政命令創設。 另一個需要認真理解的重點是,「金卡」並非自動免除排期。目前的官方文件與專家解讀都提到,即便您已繳費並通過審查,真正能獲得身分的前提,仍需符合 EB-1 或 EB-2 類別的簽證配額與簽證可用性。如果排期表顯示這兩個類別暫時沒有可用簽證配額,那麼即使其他條件全部滿足,也可能仍需等待適用的排期到來,這一點與傳統職業移民並無不同。也就是說,所謂的「快速通道」並不等同於「排期豁免」。 還有一個容易被誤解的地方是,此計畫對資金來源的審查極為嚴格。無論是個人的百萬美元,還是企業的數百萬美元捐贈,都必須具有合法來源,並需要提供完整的資金證明、稅務紀錄與資產來源文件。僅僅將資金匯入美國政府帳戶並不足夠,美國國土安全部會對資金來源進行深入調查,以確保不涉及洗錢、非法資本流動或其他犯罪行為。這意味著,對大多數申請人而言,必須提前準備大量合法財力證明與高度透明的財務文件,而不是簡單地認為「有錢就能申請」。 對普通華人而言,這個「金卡移民計畫」在現實生活中的意義,可能並不像宣傳中那樣直接。首先,100 萬美元的門檻對多數家庭來說是一個極高的經濟要求,並非一般技術人才或普通投資者所能承擔。其次,這種透過高額捐贈獲得身分的方式,在道德與政策層面仍然存在爭議。有批評者認為,這樣的做法可能會形成「富人制度」,使得富裕人士比普通申請者更容易進入美國,而這與美國現行制度所強調的「貢獻與能力」機制並不完全一致。 對華人讀者來說,理解這項政策最重要的一點,是不要只聽宣傳,而應從法律、排期、背景審查與長遠規劃等多個角度進行分析。如果您屬於高淨值人才、企業家,或擁有國際認可成就的人士,這個通道或許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但如果只是希望藉此「快速拿綠卡」,而缺乏清晰的財務規劃、合法資金證明與長期居留計畫,那麼貿然投入百萬美元的計畫,不僅成本高昂,風險也相當可觀。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即使這個「金卡」計畫已經開始接受申請,仍然存在許多未定因素。例如,具體申請細則何時全面開放、審查標準如何實際執行、財政部與 DHS 的配套規則如何制定,以及未來是否會面臨法律挑戰或規則修正等,都仍有待進一步觀察。換言之,目前許多細節尚未完全透明,申請人在進行重大投資前,務必諮詢專業移民律師與稅務顧問,以確保自身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如果您希望進一步了解這個新計畫是否適合自己、如何準備相關材料,或想評估在現行移民政策下最穩妥的移民路徑,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可提供一對一專業諮詢與客製化方案規劃,協助您在把握這個正在成形的新機會的同時,有效防範潛在風險。

  • 移民局對於上傳照片有新要求

    移民局對於上傳照片有新要求

    很多人可能想不到,美國移民體系最近的一次重要調整,居然是從「一張照片」開始的。2025 年 12 月,美國移民局(USCIS)正式發布最新政策指引,對移民申請中使用的照片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所有用於製作移民文件的照片,拍攝時間不得超過三年,並且今後不再接受申請人自行提交的照片。乍一聽,這似乎只是一個技術性變化,但如果放在當前整體移民政策不斷收緊的大背景下來看,它所釋放的信號,遠比「換張新照片」要複雜得多。 過去這些年,很多華人申請人對照片問題其實並不太在意。有人用幾年前的舊照反覆遞交,有人甚至在不同申請中「循環使用」同一張照片。尤其是在疫情期間,美國移民局出於效率考量,曾經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重複使用舊照片,最長甚至可追溯到十年之前。對於申請人來說,這當然省事,但從移民管理角度來看,這樣的做法也逐漸暴露出風險:外貌變化、身份混淆,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身份詐欺。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USCIS 對其《政策手冊》(Policy Manual)進行了更新,明確規定:自政策發布之日起,所有用於製作移民文件的照片,必須是在提交申請前三年內拍攝的,並且照片只能由 USCIS 或其授權機構採集。換句話說,申請人自己準備的證件照,不管拍得多標準、多專業,都將不再被接受。這一變化的直接目的,是提高身份核驗的準確性,防止冒名頂替和身份盜用,同時也被官方明確定位為「國家安全和反詐欺措施」的一部分。 從法律依據上看,這次調整並不是孤立發生的。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近年來一直強調要「現代化篩查和審查機制」,減少移民系統中的漏洞。USCIS 在公告中也直言不諱地指出,疫情期間沿用的寬鬆政策「保留得太久了」,已經影響了機構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實、比對和篩查的能力。因此,這次照片政策的收緊,實際上是整個移民審查體系「回歸嚴格」的一個縮影,而不是單點變化。 那麼,這項新規會具體影響哪些人?從目前公布的資訊來看,影響範圍相當廣。凡是涉及製作或更換核心移民文件的申請,幾乎都會觸及新的照片要求。比如更換或補辦綠卡的 I-90、調整身份的 I-485、入籍申請 N-400,以及公民身份證明申請 N-600,都被明確列入「必須重新採集照片」的範圍。也就是說,即便您此前在系統中已經留有生物資訊,只要涉及這些關鍵申請,就可能被要求重新拍照。 對很多華人申請人來說,這裡需要特別注意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照片不再是「隨材料一起寄」的環節,而是會與生物資訊採集(Biometrics)更緊密地綁定在一起。未來在實際操作中,申請人很可能需要按照移民局的通知,前往指定地點完成拍照和指紋等流程。如果忽視相關通知、錯過預約,或者誤以為可以繼續使用舊照片,都可能導致申請被延誤,甚至被直接退件。 對於華人群體而言,這種變化尤其值得警惕。並不是因為華人申請人「風險更高」,而是因為華人群體在留學、工作、家庭團聚等多個類別中占比很高,一旦政策發生細微變化,受到影響的人數也就更多。比如,一些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的申請人,可能會覺得「我身份沒問題、材料也都真實」,但如果忽略了照片、指紋等技術性要求的變化,依然可能在程序層面遇到不必要的麻煩。 因此,與其把這次政策更新理解為「麻煩」,不如把它看作一個信號:移民局正在透過更細節、更技術化的方式,重塑整個身份核驗體系。對於申請人來說,最重要的應對策略不是焦慮,而是提前了解規則變化,配合新的流程安排,確保每一個環節都符合最新要求。 總體來看,這次照片政策的調整,本身並不針對某一特定群體,但它確實是當前美國移民體系「更嚴格、更精細、更強調安全審查」的一部分。對大多數合法、合規的華人申請人來說,只要材料真實、身份清晰、配合流程,其實並不需要過度擔心。真正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低估這些「細節性變化」的影響。 如果您對自己的申請是否會受到新政策影響、是否需要重新拍照或更新生物資訊存在疑問,或者希望在遞交前進行一次全面的風險評估,歡迎儘早諮詢專業移民律師。提前準備、正確應對,往往比事後補救要輕鬆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