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B 最近又被一個六位數嚇到了。8 月 25 日,國土安全部在《聯邦公報》發布擬議規則,打算對受年度名額限制的 H-1B 申請加收 103,265 美元。看到這裡先別急著算銀行卡餘額:這還不是已經生效的收費通知,目前只是徵求意見稿。
如果以後按現在的版本落地,這筆錢不是抽籤報名時交。僱主先參加 H-1B 註冊,受益人被選中後,僱主正式遞交 I-129 時,才需要把這 103,265 美元和其他申請費一起交上去。也就是說,抽籤沒中不用交;抽中但不遞交申請,也不會因為「佔了一個名額」自動收到十萬美元帳單。
這次真正讓人意外的是,人在不在美國不再是重點。提案寫的是所有 cap-subject petition,也就是所有需要佔年度名額的 H-1B 申請,包括美國碩士名額。留學生人在美國,畢業後用 OPT 工作,抽中後申請從 F-1 轉成 H-1B,照樣屬於年度名額申請。
所以網上說「境內抽中也要交 10 萬美元」,方向上沒有說錯,但少了兩個很重要的前提:第一,規則要先變成最終規定;第二,僱主遞交的必須是受年度名額限制的 H-1B 申請。不是所有跟 H-1B 有關的案子,都會突然多出這筆費用。
比如,大學、與大學有關聯的非營利機構、非營利研究機構或政府研究機構遞交的 cap-exempt 申請,提案明確不收這筆錢。已經有 H-1B 身份的人做普通延期或換僱主,通常也不是重新佔一個年度名額,因此按目前文字,這項新費用一般不會落到這些案件上。

但「小公司」和「非營利機構」本身並不是萬能豁免。國土安全部在成本分析裡寫得很清楚:只要遞交的是 cap-subject 申請,收費不看企業大小,也不因為僱主是非營利機構就自動減免。判斷關鍵是這份申請要不要佔名額,不是公司名片上寫著什麼。
103,265 美元這個數字看著很像隨手拍出來的,其實背後有一套算式。國土安全部先算出要通過這項收費回收大約 87.77 億美元,再由每年預計的 85,000 份 H-1B 名額申請來平攤。算下來每份是 103,264.57 美元,最後按 5 美元取整,就成了 103,265 美元。
這筆錢也不只是給 USCIS 用。提案說,收入將用於支持 USCIS、CBP、ICE、移民法庭、國務院和勞工部處理合法移民體系的相關成本。按 85,000 份申請計算,政府預計每年可以收到約 88 億美元。
國土安全部還給出了一個很直白的政策理由:它認為需要抽籤的 H-1B 僱主有能力、也願意承擔這筆費用,同時更高的成本可能讓僱主在招聘時優先考慮美國工人。對僱主來說,這已經不再是普通的申請費上漲,而是招聘預算要不要多出十萬美元的問題。
這次的 103,265 美元,也不是把去年那筆 10 萬美元換個數字重新包裝。之前的 10 萬美元來自總統公告,執行指引後來被聯邦地區法院撤銷,政府已經上訴;新的提案則走正式規則制定程序,並稱依據的是另一套收費授權。DHS 甚至寫明,如果兩項收費在同一時間都適用,理論上可能要一起交。不過提案腳註也預計,原來的總統公告會在新費用生效前到期。
眼下最重要的一句還是:今天不用交。公眾意見期到 9 月 24 日結束,之後政府還要審查意見、決定是否發布最終規則,並另外確定生效時間。最終金額、適用範圍和執行方式都有可能調整,不能把「擬議規則」直接當成已經開始收錢。
對正在 OPT 上工作、準備參加下一輪 H-1B 抽籤的人,這個消息確實不能當作離自己很遠。真正需要儘早談的,不是「這十萬美元是不是我個人掏」,而是公司還願不願意為崗位辦 H-1B、預算由誰批准、如果抽中是否一定會遞件。尤其是小公司,原本願意試一試的崗位,到了六位數成本面前,內部決定可能完全不同。
已經拿到 H-1B 的人也不必看到標題就以為每次延期、跳槽都要交 103,265 美元。先看自己的下一份申請是不是 cap-subject,再看最終規則怎麼寫。現在能確定的是,政府真的提出了這筆六位數收費;還不能確定的是,最後會不會照這個版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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