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幾天,不少家長都在問同一個問題:現在給孩子辦美國護照,父母是不是也要交綠卡、I-94或其他移民文件?截至9月20日,答案是還沒有這項統一要求。國務院正在討論的是一份內部執行草案,尚未正式實施,近期有預約的家庭可以照常準備。
消息來自路透社9月1日的報導。按照報導中的草案,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孩子申請護照時,可能需要同時證明自己的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美國公民可以提供美國護照或出生證明,綠卡持有人可以提供綠卡,持非移民身份的人則可能需要提交I-94等記錄。
現行流程沒有走到這一步。國務院目前主要核實三件事:孩子是不是美國公民、申請人和孩子是什麼關係、父母本人是不是到場並出示了合格的照片身份證件。在美國出生的孩子通常提交美國出生證明,父母出示駕照或其他可接受的身份證件。申請表會問父母是否為美國公民,但一般不會要求父母另外證明自己的移民身份。
如果草案以後真的實施,家長要多準備的就是這一層材料。護照部門除了確認親子關係,還可能追查父母在孩子出生時的身份。這樣一來,即使孩子本人的材料很簡單,整套申請也可能變厚,受理點和國務院後端的審理時間也可能拉長。
這份草案與川普總統8月6日簽署的第14418號行政令有關。行政令針對的是幾類較窄的情況,例如父母中有人屬於所謂「敵對外國人」、為外國政府或部分國際組織工作,或者通過商業安排或欺詐取得孩子的出生公民身份。

家長需要準備身份文件,不代表所有臨時簽證家庭的孩子都會失去美國公民身份。草案的文件審查範圍可能很廣,但行政令沒有規定父母只要持H-1B、L-1、F-1或旅遊簽證,孩子就一律拿不到美國護照。網上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很容易越傳越嚇人。
最高法院的判決也給政策劃了邊界。6月30日,最高法院在Trump v. Barbara一案中確認,父母沒有合法身份,或者只持臨時身份,並不會讓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失去第十四修正案下的出生公民權。政府後來發布的新行政令範圍較窄,但同樣面臨法律挑戰。
9月2日,馬里蘭州聯邦法院已經針對第14418號行政令發布初步禁令,限制政府對法院認證的集體成員執行該命令。官司還會繼續打,但只要禁令仍然有效,政府就不能按原計劃對相關群體全面執行這項政策。
截至9月20日,國務院兒童護照官網沒有把父母移民身份證明列為統一必交材料,也沒有公布新表格、生效日期或過渡辦法。草案後面可能繼續修改,也可能受到法院命令影響。已經預約近期辦理的家庭,不用因為一則新聞把整套材料推倒重來。
現在去辦,仍以遞交當天國務院官網的正式清單為準。孩子的出生證明或其他公民身份證明、父母身份證件、親子關係和同意文件,繼續按現行要求準備。如果受理點或國務院之後要求補件,再按正式通知提供。護照、綠卡等重要原件,不要只憑社交媒體消息提前郵寄。
想多做一手準備,也很簡單。把父母雙方的護照、綠卡正反面、最新I-94和身份批准通知整理好備用即可。這樣做是防止規則突然更新,並不表示這些文件現在已經成了每份兒童護照申請的必交材料。
已經簽發並且仍在有效期內的兒童護照,不會因為這份草案自動失效。需要留意的是,16歲以下兒童的護照到期後不能像成人護照那樣直接續期,而要重新走兒童護照申請程序。如果新要求屆時已經實施,重新申請時才可能需要父母提供更多身份文件。
目前最穩妥的做法是照常準備、及時核對,不必自己嚇自己。兒童護照申請以後可能增加對父母身份的核實,但正式規則還沒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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